新华网杭州6月24日电(记者张银曙)浙江省日前出台新规定,要求在积极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做优做强上市公司的同时,重点把好外地企业收购浙江上市公司的“准入关”,以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据浙江省有关部门统计,到今年5月底,全省已上市公司有119家,另有拟上市公司79家。浙江省的上市公司数量,已位居全国各省市的前列,并在国内股票市场形成“浙江板块”现象。
但由于近年来发生了个别上市公司违规占用资金、损害投资者利益等不法行为,为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浙江省政府制订并出台了“关于提高我省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
新规定提出了十条监管要求和措施,其中对有关外地企业收购浙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上市公司信用与信息透明以及责任追究等的监管举措颇具新意。其中包括,对异地公司收购浙江上市公司要进行重点监控,严格把好“准入关”。建立上市公司风险处置应急机制、危机上市公司托管机制,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解决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突出问题。建立信用信息与监管信息考核、共享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诚信度与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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