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备受关注的东方航空公司9名机长辞职索赔案23日在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开庭。双方就赔偿金额进行了庭上调解,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
上午9点,关于8名年轻机长的辞职赔偿问题,法庭进行了证据交换,随后8位机长签完笔录,迅速离开了法庭。 东航法律事务部严国玉说,这8名机长都是从大学里选拔出来,进行培训上岗,已花去高昂培训费。
严国玉介绍,8位机长同东航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作为飞行员的乙方在甲方约定服务年限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协议向乙方收取各类赔偿、补偿费用。
上午10点,另一名机长佟某案开庭,因佟某提出的辞职时间早于8名同事,并经过劳动仲裁得到解除劳动关系的裁决,所以关于他的案子单独审理。
法庭上双方认可了40万的培训费用,经过协商双方愿意调解,最终佟某同意赔偿200万费用,并承担8万诉讼费的条件,东航也表示同意。
综合《南京晨报》、《江南时报》报道
新闻背景
9位机长因处分辞职
去年9月,东航江苏分公司的某些飞行员集体签名要求与公司领导“对话”。11月16日,公司对这些“罢飞”飞行员做出“暂停飞行”的处分,第2天,9名被处分的机长就联名递交了辞呈,但未获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