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一名在押的死刑犯,就在死刑执行前,检举揭发出两起公安部督办的大案,但他所揭发的案件侦破进程一直没有突破,而对他的死刑执行令却日益临近……
□《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撰稿 李建义 刘昌亮 吴立军
2006年3月16日,河北省邯郸市第二看守所召开深挖犯罪政策兑现大会,面对列队整齐的全体在押人员和管教民警,李志仲缓缓走向主席台,在对所长、管教民警深深地鞠躬后,他说:
“我本应与同案犯宁书海一起去执行死刑……今天,我仍能够站在这里,走上了一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路。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刚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时紧张、恐惧的心情,更不会忘记接到法院下达我死刑判决书后的绝望,我深知自己罪孽深重,死罪难逃,曾经对一切失去了信心,甚至想自杀了却此生,是看守所民警对我进行生命和灵魂的拯救,使我有了赎罪立功获得重生的机会。在这里,我想奉劝大家,相信法律的公正,认罪服法、检举揭发、立功赎罪。我们想一想,走向新生、亲人团聚、子女绕膝,那将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亲人们也在盼望着早日团聚的那一天啊……”
李志仲的话深深打动了每一个在押人员的心。
疯狂抢劫挥霍无度
33岁的李志仲出生在邯郸市丛台区安庄村,他自幼丧父,5岁时,母亲也改嫁去了山西。李志仲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因缺乏父母的关爱,从小他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
1996年,23岁的李志仲经人介绍到汽车修理厂当了工人。2000年后,李志仲娶妻生子。
2003年10月23日,他和工友宁书海驾驶摩托车沿市郊行人稀少的联防路前行,行驶到光明路口,两人发现前面一挎包的单身女孩骑着自行车,他们心生歹意,驾车靠近与骑车女孩并行后,李志仲突然抓住女孩的挎包拽了过来,宁书海则猛地加大油门,两人在女孩的尖叫声中驾车逃窜。
这一次,两人抢夺一部手机、400多元现金。
得逞之后,李志仲胆子越来越大,结交社会上一些青年,由抢包发展为抢劫,在不长的时间内连续作案。
2003年11月10日,对他有所察觉的妻子吃惊地发现,他口袋里装着四五个手机和厚厚一沓人民币,便劝他:“可不能不走正道儿啊!”李志仲虽然嘴里支吾着,但有时内心也害怕,凭他所获得的法律知识,他知道,持刀抢劫且涉案金额巨大,一旦被抓,等待他的极可能是刑法中最严厉的惩处。想到这些,他便更加挥霍无度地享受人生。
他先是把自己从头到脚全部用名牌包装起来,连续换了5部手机,然后整天泡在娱乐场所,为讨小姐的欢心一掷千金,眉头都不皱一下。
2004年1月22日,李志仲、宁书海、张雷等人被邯郸刑警抓获。警方查明,李志仲伙同宁书海等人在短短两个多月内疯狂抢劫作案25起,涉案金额近7万元。
脚镣把他吓出冷汗
当晚,民警在对他录完口供后,将他送进了位于郊区的邯郸市第二看守所。被押进看守所后,他被戴上了一副脚镣。这时,李志仲浑身冒出了冷汗,他知道只有犯重刑的人才会被戴上它。走进十多人一间屋子的监号,他发现也有一个人被戴上了脚镣,经询问后得知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死刑。当李志仲从号里听说自己的罪行也够“爬山”(死刑)时,他头“嗡”的一下大了,几乎站立不住。从此,白天,他吃不下饭;晚上,整夜失眠,绝望和虚空使他感觉肌肉一块块从骨头上剥落。
管教民警多次谈话,告诉他坦白罪行立功可以赎罪。可李志仲觉得重罪难逃,检举立功也没有用,但他在口头上应允。
2004年11月23日,法院下达了对他一审死刑的判决。签字后,李志仲心里仅有的侥幸破灭了,他想与其被执行死刑,不如自行了断。死刑的判决两天后,李志仲注意到号里新入所的一个人脚的鞋底上半枚铁掌没有被去掉。夜里,他趁人不备悄悄把它取了下来,凌晨3时,他手攥着铁掌,然后一口吞了下去……
凌晨5点,值班人员巡视发现后报告了所长。赵社峰所长立即带领民警将他救起,凑钱先为他垫资住进了医院。这个时候,李志仲心里仍然有着抵触情绪。
为防止他脱逃和意外,术前进行各项检查时,管教民警栗清海将自己的手腕与他的手腕铐在一起。手术住院时,为节省开支,所里安排在病房里加一张折叠床,由一名民警轮流值班陪护,而其他民警则只能睡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
11月29日夜里11点多,一连几天没顾上回家的民警马志国突然接到7岁女儿的电话,哭着说:“爸爸快回来,妈妈昏迷不醒了,我头痛……”马志国一听吓坏了,他告诉女儿马上回去,可他正在医院看押陪护李志仲。考虑再三,他还是没有离开,他拨通了邻居家的电话请邻居帮忙。事后,他才知道妻子和女儿煤气中毒,要不是邻居及时将母女俩送往医院,后果不堪设想。
12月3日,李志仲痊愈出院回到看守所,为尽快使他通便排泄出胃肠内的残留物,赵社峰所长专门安排食堂为他包了韭菜馅的饺子,李志仲嘴里吃着民警端过来的饺子,眼泪哗哗流下来:“我从小没有受到过家庭的温暖,现在犯了罪,你们却拿我当家人一样看待,我不应该寻找逃避的借口,我要检举赎罪……”
在此之前,李志仲为心里的“秘密”曾进行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这次住院,李志仲仿佛觉得灵魂也受到了一次洗礼。
揭出惊天大案
12月3日,李志仲终于把烂在肚里准备带到死的“秘密”说了出来。他告诉管教栗清海,同案犯张雷曾于2003年10月初,在邯郸市滏阳新村一门市跟他说起过一辆桑塔纳轿车销赃的事,里面可能涉及到一起杀人案:张雷在安阳有个叫阿根的朋友,给他打电话说偷了一辆桑塔纳轿车,让他帮忙卖掉。几天后,阿根独自驾驶桑塔纳轿车从安阳来到邯郸。阿根交给他轿车离去后,张雷发现车内后座上有血迹,就把车开到南环路立交桥下扔掉了。据张雷说,《安阳日报》上刊登了那辆车的事,很像朋友阿根让他卖的那辆车,这辆桑塔纳轿车上有4条人命呢!
民警突审羁押在另一监号的张雷,并通过市局指挥中心进行上网比对。
张雷交代,安阳那个叫“阿根”的朋友,真名陈重根,30岁左右,浙江宁波人,在安阳火车站附近开模具厂,去年他送来的那辆车是他杀人后抢劫来的,现在这个人很可能在邯郸市租房居住。
而民警上网比对,也发现张雷交代的陈重根抢劫杀人案和他丢弃的沾有血迹的桑塔纳轿车,与安阳市公安局和河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8·28”、“9·29”安阳系列杀人案相符:2003年8月28日夜22时,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铁西商贸城内发现一辆带血迹的昌河面包车,经查该车车主34岁的李某于8月24日夜驾驶该车外出至今未归。2003年9月10日,在殷墟安阳河段发现李某和29岁的女子王某两具尸体,经尸检二人系他杀。2003年10月2日上午11时许,安阳市公安局北关分局刑警大队又接到群众报案,称在安阳河漳涧河段堤南岸市热电厂排污口处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经现场勘查和初步侦查,两具尸体身上均有多处刀伤,男的是安阳市某局机关副处长、46岁的王某,女的是某茶楼服务员、18岁的陈某,他们均系被人杀死后抛入河中,王某驾驶本单位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下落不明。警方根据现场勘查,认定两起特大抢劫杀人案系同一人所为,遂进行并案侦查。两起案件曾在安阳市引起极大的震惊,公安部也将两案定为挂牌督办的大案。
据此,李建洲副所长立即与安阳市公安局取得联系。并从中得知,一年前,安阳市公安局就成立了“8·28”、“9·29”杀人案专案组,当时虽然安阳警方投入了大批的警力,进行了艰苦细致的摸排调查,并数次到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安徽省公安厅聘请专家模拟画像,但案件一直未破。
李建洲副所长提供的重要线索,引起安阳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当天夜里,安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派员赶到了邯郸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并在邯郸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对陈重根可能藏匿的地点进行了搜捕,然而,狡猾的陈重根不见了踪影。
一个多月过去了,转眼农历的新年就要来临,仍没有案件侦破的任何消息。李志仲知道,如果不能侦破案件,他上诉改判的可能性就渺茫了,根据他的估算,二审判决不日就会下达,而随着行刑令的下达,他将被执行死刑。此时,李志仲真切地感受到:时间的分分秒秒弥足珍贵。
减刑程序紧急启动
就在李志仲近乎绝望的时候,2005年1月31日上午,安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魏保富副支队长一行3人来到了邯郸市第二看守所,特送来一面绣着“业精技湛挖线索,邯安携手擒凶顽”的锦旗和一万元奖金,陈重根被警方抓获归案,“8·28”、“9·29”系列杀人案侦破了。
第二看守所立即向法院给李志仲申报检举揭发立功的材料,争取使他二审死刑得以改判。李志仲喜急而泣,绝望中忽然间有了重生的希望……
2005年1月31日,李志仲在看守所看到了河北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在押人员检举立功的通告》,更有了信心,他带头参加劳动,写忏悔书……
为兑现检举立功政策,看守所迅速向邯郸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进行了汇报,并会同复兴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联名向河北省高院递交了《请求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被告人李志仲依法减轻处罚的建议书》。
赵所长安排李建洲副所长专门负责此事,派人派车,保障经费,全力争取。在二审期间一年的时间里,李建洲副所长、民警张志强和监所检察科袁英斌书记先后于2005年1月至5月16日三上石家庄,到河北省高院呈交建议书和相关材料,并请二审办案负责人向省高院审委会专题汇报,派员来邯实地调查核实,他们还无数次打电话询问二审进展情况。
得知看守所为自己不停奔波,李志仲非常感动,他说:“不管二审是何种结果,我都会接受,如果等待我的是维持原判的死刑判决,那么,在行刑令下达前这段日子里,我也要好好改造。”
2005年10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派人来到邯郸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过几天的查看卷宗、实地走访、调查访问,调查报告反馈到了省高院。
2005年11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二审开庭,合议庭认为,李志仲虽系累犯,但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原判决量刑不当,应予改判,遂以(2005)冀刑一终字第315号刑事判决书做出了改判的终审判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庭上,当李志仲听到自己改判的终审判决时,他热泪长流……(文中李志仲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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