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宁在担任宁波市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期间,主抓宁波文化建设和反腐工作。去年,宁波大剧院爆出惊人受贿案,19个相关部门卷入,引起当地官场地震。除了徐福宁外,原宁波市建委主任张鸿兴、原宁波市广电局局长赵仲登等相继落马。
□《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撰稿 胡建 发自浙江宁波
4月28日,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湖州市委书记徐福宁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徐福宁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在法定10日期限内,徐福宁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现已正式生效。
根据法院判决,徐福宁利用担任中共宁波市委副书记、宁波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湖州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57万多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徐福宁也是宁波大剧院事件被判刑的最高级别官员。
事败宁波大剧院
徐福宁“落马”于宁波大剧院。宁波大剧院由龙元建设集团总承包,国内外30多家公司参与了施工。2005年,龙元建设集团董事长赖振元的女儿赖野君因涉嫌行贿罪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赖野君随即供出众多官员,其中就包括徐福宁。
龙元建设集团是一家主营建筑施工、总部位于上海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宁波分公司在当地承包了包括宁波大剧院等重点工程在内的多个建设项目。
在徐福宁归案之前,检察机关在查案时已逮捕了宁波市4名干部,他们分别是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张鸿兴、宁波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原主任章义顺、宁波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赵仲登、江东区人民法院原院长戴阿福。
2005年11月18日,当时《新华社》援引检察机关的消息说,上述4人都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野君等人贿赂,数额巨大,已被宁波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逮捕。
同年12月23日,张鸿兴因受贿14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4天后,章义顺因受贿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6年4月7日,赵仲登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法院认定其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0万元、美金2.66万美元等。
戴阿福涉嫌受贿罪,已于今年4月6日在绍兴一审开庭审理。
徐福宁成为陷入此案的最高级别官员。
宁波大剧院位于宁波江北,是宁波市建设文化大市的标杆性建筑,是宁波历史上投资最多、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最高的文化设施。
宁波大剧院2001年始建,经过20多次的招标,龙元建设宁波分公司拿到了总承包商的资格,在项目开始建设初期,宁波大剧院的预算为5亿元,但工程验收完成后的实际投资却达到6.1亿元,其中宁波市财政局出资50%,另一半投资由宁波大剧院的主管单位宁波广电局投入。
“确保领导的政治安全”
根据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徐福宁共接受龙元集团副总经理、宁波分公司经理赖野君4笔贿赂。
2001年夏天,赖野君得知宁波广电局将建设宁波大剧院的消息后,通过具体负责宁波大剧院的宁波广电局党委书记、宁波大剧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仲登,请主管大剧院的徐福宁在宁波南苑饭店吃饭。其间,赖野君表示希望能承建宁波大剧院工程。对此,徐福宁表示欢迎龙元集团等大企业参与竞争。
但是,这时的徐福宁与赖野君,仅限于“相熟”关系。
2001年10月底,赖野君约请正在宁波南苑饭店的徐福宁到其客房见面。赖野君再次提出承建宁波大剧院工程的要求,希望得到徐支持,并将装有5万元及衬衫等物的礼品袋送给徐福宁。徐予以接受。
2001年11月一个双休日的下午,赖野君约请徐福宁在杭州浙江世贸中心茶室喝茶。分手时,赖野君将装有1万余美元的礼品袋送给徐福宁。此后,龙元集团中标宁波大剧院工程。
2002年1月,龙元集团中标宁波大剧院工程后,为表示感谢,赖野君约请徐福宁在宁波金港大酒店一客房内见面,将装有1.68万美元及国画等物的礼品袋送给徐福宁。徐照收。
此时的徐福宁,也许正如他在庭审陈述中所言:“我自己也想不清楚,我不缺钱,我要用钱有很多来源……但我还是鬼使神差地收了别人的钱。”
当时徐福宁正担任宁波市委副书记兼宁波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于宁波大剧院工程,他多次在大会上强调:“一定要确保领导的政治安全。”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徐自己深陷其中。
宁波大剧院的事情并未完结。2002年10月,在宁波大剧院的施工过程中,龙元集团为承建宁波大剧院红线以内的市政工程,赖野君到北京找到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徐福宁,提出承接红线以内市政工程的要求,并以党校学习需要经费为由,送出现金10万元。
2003年4月22日,徐福宁在宁波大剧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宁波大剧院红线以内市政工程委托龙元公司施工的请示》上批示“同意”,使龙元集团得以不经过招投标,就承接了该工程。
徐福宁收受的贿赂不止于此。徐的另外3笔受贿,此前鲜为外界所知。
2000年至2001年,徐福宁在担任宁波市委副书记兼任宁波大学党委书记期间,接受荣安集团董事长王某的请托,为其与宁波大学和宁波市文艺学校合作办学事项,先后向宁波大学和有关方面领导表示支持双方合作办学。但后来,此事因故未成。
2002年夏天,王某在请徐福宁到杭州吃饭时,请徐向宁波有关部门打招呼,增加其投资开办的某高级中学招生指标,并请徐福宁到该高级中学视察,以扩大该校影响。饭后,王某送徐福宁回家,在徐家中送出人民币5万元。
徐福宁于2004年10月调任湖州市委书记。2005年春节后的一天,金洲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俞某为求得新任市委书记对其企业发展的支持,送给徐福宁10万元。
2005年8月13日,俞某在湖州请徐福宁及其妻梁某吃饭。饭后,俞某将徐福宁夫妇送回湖州宾馆。下车时,俞某将装有5万元及手机等物的礼品袋交与其妻梁某。梁某随后将内有现金一事告诉徐。在此前后,徐福宁接受俞某请托,承诺并出席金洲集团与合作伙伴的工作项目签字仪式及接待、宴请对方考察人员。
至此,徐福宁先后收受他人7笔贿赂。
市委书记的“枪口对外”
在嘉兴市中院今年3月16日的庭审中,徐福宁当庭除对检方指控的第二笔贿赂款项数额辩称可能是1.5万美元之外,对起诉书指控的其他受贿事实均无异议,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最后陈述时,徐福宁称自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受党教育多年,自己并不是一个刻意以权谋私、见钱眼开的人。从1995年走上领导岗位后,没有为亲属办过一件违反原则的事。在经济问题上,开始一直是很谨慎的,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严格的。在宁波工作的前两年,曾先后两次将别人送我的20万元人民币,上缴给组织……但在2001年10月以后,赖野君等人送给我钱物,自己却没有把好关。这些人送的钱物我收下却没有上缴,从而走到今天这一步,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徐福宁哽咽着说。
徐福宁在一份反思笔记中写道:自己犯罪的原因,是“见事不见人、见人不见己、见己不见拙”。
所谓“见事不见人”:自己是一个事业型的干部,当我把注意力集中到事业上的时候,我却忽视了人的责任,也即自己作为一个党员对党组织应负的政治责任,一个家长对家庭应负的角色责任,一个领导干部对社会应负的形象责任;二是“见人不见己”:这几年我给别人上廉政教育课也不少,要求是给别人提的,课是讲给别人听的,教训是让别人汲取的,都是“枪口对外”;三是“见己不见拙”:我看到的自己是一个充满光环的自己,而对自己的缺点、弱点、毛病很少或从没有认真思考过。
我一是对不起党组织,党把我从一个木工培养成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不容易,而我却没能在有限的时间里为党做更多的工作;二是对不起湖州的干部和人民,我的行为将给湖州的干部带来很大影响,给湖州人民带来很大影响;三是对不起家人,十多年来,我一直想带父母到省外去走走。但由于工作原因,这个愿望一直没有实现。
酌情给予从轻处罚
徐福宁涉嫌受贿一案,今年1月16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公诉机关此前的指控表明,徐涉嫌在2001年10月至2005年10月间收受他人7笔贿赂,共计价值61万余元人民币。但法院最后采纳的是受贿57万余元。
在赖野君所送的第二笔贿赂上,控辩双方曾提出不同版本,法院采纳了辩护方“就低不就高”的意见,认定收受1万余美元。
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有自首情节的问题,法院认定,徐福宁是在赖野君、俞某向检察机关供认向其行贿后,被找去谈话时,承认收受赖野君和其他人贿赂的。徐福宁的犯罪事实已经被发现,徐福宁也未自动投案,其行为不符合自首必须自动投案的构成要件,因此“不构成自首”。
但是,法院认为,徐福宁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清退了全部赃款,归案后又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因此,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判处徐福宁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受贿款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链接:从木匠到市委书记
今年刚满51岁的徐福宁是杭州人,回族,大学文化。1999年1月27日,担任宁波市委副书记,同年5月兼任宁波大学党委书记。2000年11月6日,兼任宁波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宁波大剧院的建设。2004年10月,徐福宁调任湖州市委书记。2005年2月25日,兼任湖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福宁早年还做过木匠、机械厂工人,1978年就读于浙江大学材料系,毕业后先后在浙江大学力学系办公室、浙江大学党委办公室工作,之后历任浙江省委宣传部秘书、教育处副处长、干部处副处长、浙江省委高校工委干部处处长、浙江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浙江中医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2005年l0月29日,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终止徐福宁的湖州市人大代表资格,撤销其湖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浙江省检察院于2005年10月31日对其刑事拘留,同年11月14日逮捕。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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