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256:56:02晨报讯患者明明得的是“干燥综合征”,却被医院误诊为淋巴癌并当癌症治疗了6年。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对这起医院误诊癌症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令被告北京人民医院向患者刘女士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14.7万余元。
1997年9月,颈部淋巴结肿大的刘女士被人民医院确诊为“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在此后的6年里,刘女士一直被当成癌症患者治疗,先后9次在人民医院住院,其间多次化疗,并进行了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共花掉了30多万元治疗费。多次化疗还让刘女士失去部分劳动能力。但2003年10月,经协和医院病理分析,确诊刘女士患的是“干燥综合征”。刘女士将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法医鉴定认为人民医院诊断是错误的。治疗行为有欠妥之处。《北京青年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