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6月24日专电(记者刘宏鹏)时下正值新疆旅游黄金季节,天山南北游人如织,为确保旅游服务质量不被削弱,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22日宣布,对发现有“低价拼团”行为的8家旅行社处以数目不等的罚款。
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总队长曹志新说,8家旅行社受罚是未执行旅游部门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而制定的最低价格,用低廉的散客“拼团”价招徕游客。鉴于这8家旅行社认错态度较好,因此暂不对外公布其名称。
曹志新提醒游客,游客希望少花钱的心理可以理解,但旅行社收钱过少则往往伴随着服务质量的降低,为节约成本,一些旅行社会在车辆、房间的档次上做文章。以新疆旅游线路喀纳斯为例,旅游部门经过测算,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旅行社的实收最低价格应不低于每人870元,而有些旅行社竟私自将报价降到300元至400元,其服务质量可想而知。
据了解,自6月12日起,乌鲁木齐地区150家旅行社签订协议,统一执行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工商局、旅游局联合发布的新疆五大景区散客规范价,并承诺不采取“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的方法竞争,从而保障旅游服务标准不被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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