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职业病检出率全省第一
新发职业病人创20年来最高
上岗前一定要体检
主动做好自我防护
水母网6月25日讯 在一家机械企业工作的工人小高,在酸洗(生产机器零件中的一个工艺)工作过程中,由于没戴防毒面具操作,出现了咳嗽、嗓子发干、憋气症状,在烟台市职业病防治院救治期间,职业病专家史懋功主任检查后,确诊小高患的是急性硫酸中毒。 一直治疗了半年后,小高的病情才得到好转。据烟台市职业病防治院统计,2005年,像小高这样遭受职业病侵害的不在少数,全市新确诊职业病病人391名,检出率位居全省第一。而职业病防治院统计出的另一组数字更是让人心惊:2005年新发职业病人创近20年来最高,1985年新发职业病人89人,1995年新发职业病人66人,2005年新发职业病是20年前的3倍,10年前的5倍。
两大原因创下山东第一
为什么烟台会成为全省检出率最高的一个城市呢?专家认为,烟台的这个第一,其实并不代表着烟台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问题突出。由于烟台是以矿山、冶金、机械制造、化工等为主要工业的城市,矿产资源丰富,有煤矿、金矿、铁矿、镁矿、铜矿、滑石矿等。随着工业企业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和生产持续快速增长,职业病的危害和后果也日益凸现。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全市共有有害作业单位总数1026家。因此,企业基数高是一方面的原因。
另外,近几年,职业病防治部门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在市职业卫生执法人员严格监督检查下,2005年全年接害人数40702,应检人数:34322,查体人数:26756,查体率78%。烟台市2005年新检出职业病病人391例,其中尘肺病人330例,职业中毒45例,物理因素16例。与其它城市相比,烟台明显增加了监督检查方面的工作量,与其它城市相比,检出率低并不代表发病率低,或者是患者少。
六大原因导致职业病高发
截止到2005年底,烟台全市共诊断职业病3670例,其中尘肺病例3058例,中毒病例437例,物理因素病例96例。职业卫生问题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职业病之所以高发,有关专家分析有六大原因。一是社会各界未意识到职业病给国家、企业、个人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伤害,对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治局面。二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部分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严重缺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三是乡镇、个体私营企业约占65%,这些中小企业生产水平不高,技术设备落后,职业病防治水平低,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薄弱,农民工成为职业病高危人群,职业健康状况令人堪忧。四是境外有害项目的进入,旧的职业危害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新的危害不断增加。五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企业未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使职业危害没有从源头堵住。另外,有毒有害的危害项目防护不到位,作业场所的有害物质浓度超标,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不完善,配带不规范,造成职业病病人高发。
务工者如何选择岗位
据介绍,目前法定的职业病高发行业主要集中在煤矿、金矿、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到这些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找工作时要慎重,务必要了解这些企业有哪些职业病危害,能造成何程度的严重后果,应采取何种防护用品,如何更全面的做好自我防护。
岗前体检对于避免遭受意外侵害也很重要,她提醒务工者和用工企业在选择岗位和用工时应该都有一个意识,那就是上岗前的体检。这一措施可以起到早期发现的作用,有的人由于先天性或者体质的原因,在岗前体检时,会发现务工者的体质是不是会适应这一岗位,避免务工者在接毒环境工作伤了身体。
在“接毒”岗位工作应注意什么其实并不是在“接毒”岗位工作,或者说在煤矿、金矿、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职业病高发的企业工作就一定会得职业病。只要企业完善保护措施,譬如:加强通风,噪声控制,加强岗前培训,以及定期体检等都对职业病防治会起到良好的作用。另外,劳动者尤其应积极主动地做好自我防护。有的工人对职业病的了解太少,以至于企业在发给他防护用品时,也不按规定佩戴,甚至嫌“麻烦”不戴,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自己。
相关企业应该及时给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可以动态观察、监护在接毒岗位工作的职工的健康情况,及时发现早期预防。同时健康档案还可以作为一种法律依据,避免员工与企业之间发生法律纠纷,既可以保护员工的权益,也同时维护企业利益。
患了职业病怎么办
凡已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患者应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和环境,安排治疗或疗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医疗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防治职业病应从源头抓起
在工业生产中,职业病危害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建设单位缺乏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在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阶段忽视职业卫生防护要求,没有配备应有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如通风、排尘设施,从而导致项目存在先天隐患,要消除这些隐患,需付出巨大的代价,因而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要从源头抓起。另外,新建项目还要做以下工作: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
职业病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即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如煤矿、金矿工人常患的尘肺,铅冶炼工人的铅中毒,化工行业工人的苯、硫酸、盐酸等各种化学毒物中毒,皮毛作业人员的炭疽病及煤矿井下作业工人的滑囊炎等。大部分职业病是不可治愈性疾病,病情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日益加重,患了职业病比肿瘤更可怕。记者金海善通讯员叶杏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