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梦)昨日从省招办获悉,我省2006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录取新生文考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科
1.美术类(含舞美、化妆、动画、摄影等)320分;2.音乐类:音乐师范(含音乐舞蹈教育类专业)305分,音乐非师范(含音乐表演及理论作曲类专业)245分;3.表演类(含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主持类专业)280分;4.舞蹈、时装表演类190分;5.编导类340分;6.美术职教师资325分;7.音乐职教师资(含音舞职教师资)220分;8.体育类专业325分。
二、高职(专科)
1.美术类(含舞美、化妆、动画、摄影等)210分;2.音乐类:音乐师范(含音乐舞蹈教育类专业)230分,音乐非师范(含音乐表演及理论作曲类专业)180分;3.表演类(含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主持类专业)180分;4.舞蹈、时装表演类160分;5.编导类240分;6.美术对口高职190分;7.音乐对口高职(含音舞对口高职)170分;8.体育类专业26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