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飞同志生前是深圳市义工联艺术团团长、深圳市青年联合会委员、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会员,2005年5月27日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4月20日因患胃癌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年仅37岁。
丛飞同志一心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参加义演300多场,为社会义务服务3600多小时,资助贵州、湖南、四川等地178名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上学,累计捐款超过300万元。 在重病缠身的情况下,他强忍剧痛,坚持参加各种义演活动。在生命最后一刻,他自愿捐献眼角膜,为6名眼疾患者带来了光明。丛飞同志事迹先进,表现突出,他先后被授予“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金奖”、“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2005感动中国年度人物”、“深圳市五星级义工”、“深圳市优秀外地来深建设者”、“首届深圳百名优秀义工”、“深圳最具爱心人物”和“深圳市文明市民”等光荣称号,并被市民称为“爱心大使”。
丛飞同志的一生是为人民、为社会无私奉献的一生。丛飞事迹感人至深,丛飞精神是时代的强音。他用火红的青春和诚挚的爱心,生动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委决定,追授丛飞同志“广东省模范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省广泛开展向丛飞同志学习的活动。
向丛飞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忠诚品质;学习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下转A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