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人员工作隐去污点记录
新快报讯 (记者 尹辉通讯员罗思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时,用人单位制作和公开的有关个人简历中隐去“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年管教(未成年管教)”等污点记录,享受与公司其他职工同等待遇。 这是萝岗区司法局与日前建立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点所签协议的新内容。
近日,萝岗区司法局副局长、安置帮教办公室主任白继洲与九龙镇广州大明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麦森明签订了安置帮教协议。根据协议,大明公司负责安置无业可就的萝岗籍刑释解教人员,保证刑释解教人员享受与公司其他职工同等待遇;尊重刑释解教人员的隐私,有关个人简历中隐去“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等字样,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能力;采取每周学习例会、每月情况报告、定时学习培训、定期谈心走访和档案专人管理等形式,帮助有关部门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置相应的苗头性问题。
萝岗区司法局称,这一举措将有利于刑释解教人员放心、安心、静心在安置点工作和生活,为他们更好地再次融入到社会中去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