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陈小敏通讯员彭燕娥)“我只想知道单位到底该不该为我们缴纳养老保险,但你们不要问单位的名字,我怕你们去检查,单位会将我辞掉。”年近五十的张师傅说。昨日,在西北湖广场举行的《劳动法》宣传活动现场,当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问及违规单位的名称时,前来咨询的市民或外来务工者都会连连摇头。
原因其实很简单,他们害怕因此丢掉工作。江汉区监察大队负责人称,今年1~5月,共接到470起投诉,愿意留下姓名的投诉者占到八成,但这些人都是已经离开了原工作单位,无“后顾之忧”;而另外两成的投诉者,因“害怕”而放弃自己的权利。
该负责人坦言,员工投诉用人单位后,遭用人单位辞退,劳动部门对此也无能为力。目前,《劳动法》对企业变相违规行为尚无明确的处罚条例。
[现场问答实录]
问:我以前在襄樊工作,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倒闭后,养老保险账户转至流动人员窗口,一直都是个人缴费。去年我到武汉来工作,现在的单位也要求我参加社会保险,请问还有没有必要?
答:原则上不用再缴,将襄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缴费记录出示给现单位就行了。
问:我以前的工作单位倒闭后,社会保险就停缴了,现在重新找了份工作,可是单位却不愿意为我缴纳社保,我该怎么办?
答:《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如遇上述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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