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红)省教育厅、省水利厅、团省委日前联合发出紧急通知,将6月25日—7月25日定为“游泳安全教育宣传月”,同时发出致全省中小学生的公开信,提醒大家不要到河流、水库等非专门场所游泳。
据介绍,每到暑假临近,我省都不断发生儿童溺水死亡现象。 去年暑期,仅《燕赵都市报》报道的省内儿童溺水事故就导致16名儿童丧生。
目前,我省进入汛期,降雨较为频繁,河道、水库、池塘、坑槽等低凹地存蓄水量逐渐增大,再加上夏季和暑期的临近,许多中小学生选择游泳、戏水消暑,中小学生因游泳溺水的事故也将随之步入高发期。
据介绍,除小沟小汊外,我省主要和一般行洪河道长约3145公里,大中小型水库约1150座,池塘、坑槽不计其数,只要村边有水,暑期就可能有孩子到水中消暑。为有效制止中小学生到河流、水库、坑塘等缺少安全防护的水域游泳,省教育厅、省水利厅和团省委联合发出《关于在中小学校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的紧急通知》,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安全度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不当游泳危及生命的紧张氛围,做到防溺水家喻户晓,提高教师和家长监护责任,及时制止中小学生的不当游泳行为。
活动月期间,各级水利部门还将在村镇和交通道口附近的水库、河流、坑塘等岸边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宣传活动和公开信均提醒广大中小学生,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和不熟悉水情的河流、水库、坑塘等非专门场地游泳、洗澡、戏水。到专门游泳场地玩耍时,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听从场地管理人员、家长等成年人的指挥;积极参加学校、团队组织开展的暑期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技能,不断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珍爱生命,远离伤害。
据介绍,在历次的儿童溺水事故中,均没有家长或老师等成人监护,因此公开信也提醒家长们尤其是农村家长们,暑期再忙也要看好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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