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牟晓晖)购买、兼并国有困难企业或承包、租赁国有困难企业并履约守信正常经营两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可申请2~4人入重庆市城镇居民户口。市人事局称,我市已打破户籍人事制度隔阂。
购房30平方米可落户重庆
只要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就可能获得重庆的城市户口。 目前,主城9区和“百强镇”已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二元结构,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所有人都具有“重庆市居民户口”。对于外来人员在主城区内购买商品房要求迁入主城区入户的,附加条件也仅仅是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人均住房面积3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的。
流动人才无房可入“集体户”
凡是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和留学回国以及从市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成年子女在常住地入户。无合法住所的,可在聘用单位所在地入“社会人才集体户”。
私企1年纳税10万可入户2人
据了解,凡我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三年内累计上缴税款20万元以上或一年内上缴税款10万元,即可申请2人入重庆市城镇居民户口。购买、兼并国有困难企业或承包、租赁国有困难企业并履约守信正常经营两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可申请2~4人入重庆市城镇居民户口。民营企业职工(含该企业内的农民工)在我市购买成套商品房的,购房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受学历和购房面积限制均可办理入户手续。
智力交流来去自由不受限
据悉,对本人不愿转移行政关系和户口的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技术入股、承包经营、合作开发、咨询顾问等形式来渝工作,申领《引进人才在渝工作证》,享受我市市民有关待遇。也可自愿选择适合自己专长的单位,不受编制和工资总额限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系农业人口的可办理“农转非”;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人才不受岗位数额限制。
3类人才市政府每月给予津贴
市政府对3类人才给予重奖。在渝工作的“两院”院士,除享受国家规定待遇外,市财政每月发给岗位津贴8000元;进入了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的人选,市财政每月发津贴3000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财政每月发津贴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