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6月25日讯记者贺林平报道:广东将从现在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强制戒毒所建立劳动康复基地,为戒毒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康复、心理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戒毒人员的生活能力,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劳养所改变了原先那种单纯戒毒的做法,有利于强化戒毒效果。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夕,广东省禁毒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组织戒毒人员进行适度康复劳动和行为矫治,可以达到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的目的,有利于巩固戒毒效果、提高戒断率。而在劳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也能促使戒毒人员掌握一定劳动技能,增强谋生能力,帮助他们出所后顺利融入社会。
据了解,此项工作将先在几个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或有劳动生产场地的强制戒毒所开展试点。9月,广东省公安厅将对试点单位开展调查评估,在确认劳动康复模式的效益及可行性后,再逐渐推广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的强制戒毒所;2008年12月前,全省的强制戒毒所将全面完成劳动康复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
在劳动的同时,戒毒所还将定期邀请心理专家讲课,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矫治;并与劳动、教育部门联系,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开设相应资格认证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证书。
为保障戒毒人员权益,广东规定,戒毒人员每天劳动的时间应在6小时以内,并且不得安排生理脱毒期的新入所戒毒人员参加劳动,不得安排不利于戒毒人员康复的超强度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