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法援热线86862801报道几年来,每逢春节,溧水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都会收到8张特殊的“贺年卡”,这8张“贺年卡”均出自石湫镇8名特殊的少年———他们的父亲或母亲均为在押服刑人员。 资助特殊少年感动服刑犯
事情还得从溧水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抢劫案说起。 2003年初,溧水县检察院在办理陆某某抢劫案过程中,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陆某某情绪十分低落,经了解得知陆某某担心9岁的女儿无人照顾,无法完成学业。原来,陆某某早年父母双亡,在女儿7岁时又与妻子离了婚,离婚后他就自暴自弃,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三年,缓刑期内陆某某仍不思悔改。后又因多次持刀入室抢劫再次犯罪入狱,陆某某女儿便成了一个没人管没人问的孤儿,学习和生活都成问题。获知此情,县检察院立即向囚犯之女伸出了援助之手,干警纷纷捐资当即为其送去2000多元学费和衣物、学习用品,同时还与学校联系帮助其减免部分学费,针对孩子对爸爸犯罪带来的自卑心理,县检察院选派几名有经验、有责任心的女干警专门上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当身在监狱的陆某某得知女儿得到了检察官们的关心和照顾后很是感动,他不仅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案,更是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 爱心扩大到8个类似孩子
在办理该案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就学困难的社会问题引起了溧水县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经实地调查后,该院发现在石湫镇与陆某某女儿有同样遭遇的还有7人,遂在全院发出倡议,发动干警每年捐款4800元帮助这些孩子继续各自的学业,直至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004年,一名孩子想看看服刑的爸爸,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牺牲休息时间并捐资带她来到镇江监狱;过年了,长久未与亲人团聚的孩子们想吃个团圆饭,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专门安排了一顿年夜饭并与孩子们共进;有的女孩正逢青春期而母亲又不在身边,县检察院的女检察官们主动上门为其讲授青春期知识。
检察官的举动极大地鼓舞着8名特殊少年,他们表示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信告诉正在服刑的亲人,让亲人安心服刑、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家团聚,同时要用功学习,把学习情况定期向检察官们汇报。从此,每逢春节,8名孩子都要把各自学习成绩单制成特殊的“贺年卡”寄给资助他们的检察官们。 检察长点评: 父母亲犯罪,最大的受害者莫过于他们的子女,而对于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来说,这些伤害不仅是心理上,更是生活和物质上的,因为父母犯罪,他们可能面对别人鄙视的目光,更要面临辍学的困境。为了不让孩子成为无辜的受害者,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将法与情有机结合,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体现人性化办案。对孩子们进行心理疏导、物质资助,使其生活和学习重新回到正轨。这种“人性化”办案不仅解决了服刑人员的家庭困难,更有助于服刑人员消除顾虑,安心改造,达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