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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从近日举行的“公共财政改革与中国和谐发展国际研讨会”上传出消息称,中国地区间税收收入差距拉大的速度大于地区间GDP差距拉大的速度。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会上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地方政府间税收收入划分问题研究》课题组调研发现,地区间税收收入差距拉大的速度大于地区间GDP差距拉大的速度,在最近一段时期,这一现象表现得尤为突出。”
许善达认为,这一现象主要是由于税收收入的来源与归属不一致造成的。“有些地方税源产生的税收,没有体现为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反而归入到其他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有些地方政府没有税源,却得到了该税源创造的税收收入,从中获得了额外利益。”
“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大同到秦皇岛铁路的修建。这段铁路不经过北京,但由于公司的注册地为北京,所以这部分营业税就归北京所有。而两地的政府为了修建这条铁路,要移民,建成之后还要治安,这些问题都需要两地政府出钱出力,但他们却没有得到相应的税收收入。”
税源与税收的背离则源于中国财政税收制度不够完善,共享税占整个税收的比重较大。在中国,共享税包括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等。就营业税来说,营业税实行的是注册地纳税原则,如果劳务发生地和注册地不一致,就会使得劳务发生地无法征收营业税,产生税源与税收收入背离的问题。
财政的职能应该是缩小这种差距,为此,许善达副局长指出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对1994年以来形成的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二次分配进行重新认识。即首先把当地的税源变成税收收入,然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二次分配。(刘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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