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6月25日电(记者周立民熊润频)利用职务便利大肆“卖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41万余元、美元5800元,仅借款利息收入就达到人民币104万余元。
近日,安徽省和县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建国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
检察机关查明,1998年至2004年,杨建国利用担任巢湖市市长、中共和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0多次。期间,为工作安排或者职务升迁而给“身居要职”的杨建国送钱的占大多数,涉及和县大大小小几十个部门。除了“卖官”敛财,杨建国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经调查,杨建国家庭财产共计人民币627万余元、美元25626元、英镑290元、港币6706余元,其家庭支出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其中,杨建国及其妻子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中,工资收入人民币33万余元,借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04万余元,其他收入包括房租、接受赠予、代课费、卖房营利等人民币58万余元,还有受贿所得的财物。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家庭财产有人民币125万余元、美元17326元及英镑、港币。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