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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晚报网6月26日讯:中考在即,儋州两名初三年级男生却被“请”进了看守所。因在课间休息时间伙同他人闯进教室将同学打成重伤,日前,两名男生已被儋州警方刑拘,而受重伤的一名学生则在医院作了开颅手术。
三少年进课室将同学砸伤
据了解,6月15日下午刚上完第一节课,“两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试验场中学初三年级两名男生黎某、柯某带着另一名少年梁某闯进邻近教室初二某班,二话没说,照着坐课室后面的学生林某脸部就是一拳,接着又是一顿拳打脚踢。黎某还顺手操起一把方凳,照着林某的头上砸去,将林某头部砸伤,然后用手掐住林的脖子,将林某的头往墙上撞。见林某倒下后,三名少年逃之夭夭,整个过程约4分钟左右。让人惊讶的是,教室里这么多学生看着打架谁也不上前劝阻。
因头部只有小伤口,林某当天没有在意。然而当天回家后,约晚上10时左右觉得头痛难当,想呕吐。次日早上,林某的家长将孩子带到学校,校方将孩子带到那大农垦医院作CT检查,然而,检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发现林某颅内出血,面积达62%,医生建议立即对病人作开颅手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受伤男生要做开颅手术
打人的两男生被刑拘
事到如此,校方才知道事态严重,赶紧向两院宝岛新村派出所报了案。该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到两院试验场中学进行调查取证。经询问在场的目击证人后,根据反馈的种种情况,警方立即赶到黎某居住地实行抓捕,但由于此少年于事发当晚便已离家,抓捕未果。警方转而对试验场中学进行布控。下午2点半左右,有学生反映黎某出现在校内,警方立即赶往抓捕,终将黎抓获。
经突审,黎某交代了伙同同班柯某和居住于西华农场的校外15岁少年梁某一起致人受伤的违法犯罪事实,这三名少年年纪在15至16岁之间。
抓获黎某后,警方随后将另一犯罪嫌疑人柯某抓获。黎某和柯某目前已被警方刑拘,而曾在试验场中学上学后辍学的梁某仍在逃。
据黎某交代,事情起因是黎某在6月9日去观看两院附中举办的文娱晚会后,在离开时被人追打,但没有被打到,当时看到林某在追赶他的人群中,他就邀人进行报复。但受伤的林某称,当天,他根本没有在现场,他当时在网吧上网。
校方称安全管理有漏洞
此事引起了两院试验场领导的重视,校方共筹7000多元带着林某去动手术。林某于6月16日动手术,目前已脱离危险。
为何6月15日校方没有及时送林某检查和报案?两院试验场中学潘家瑞校长告诉记者,事发当日,学校政教处主任找林某和黎某了解情况,因看到林某表面上没什么伤情,便对双方作了批评和调解。加上当时以为只是学生之间的打架,就没有报警。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两院试验场中学在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该校虽有围墙,但已不纯为校园,两院试验场办公室也在校内,来往办事的人很杂,但门岗很少过问客人身份。当记者进入该校大门时,一女门岗丝毫不过问,任由记者进入校内。
潘家瑞校长说,因校园围墙低,学校周围的一些社会青年常在晚上进校骚扰女学生,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也是在林某被伤后才组成的。两院试验场何书记告诉记者,该校在对学生的安全管理问题上确实存在漏洞,6月20日,两院试验场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明确了各方面的安全责任。
律师称学校应担赔偿责任
学校和伤害方该对受害人负何责任呢?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长征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未成年人在学校或幼儿园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未成年人在校内读书期间(包括课间休息时间),发生学生重伤之事,而校方没有及时发现和劝阻,校方应和伤人方家长对受伤学生共同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来源:南国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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