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开始,哈市某网络公司自称和双城市广播电视事业局合作开发双城市农村有线电视项目,连续二年拿着合同对外发包工程,收取60多名分包者200余万元“合同保证金”。可是,60多名分包者交钱后发现该网络公司和双城市广播电视事业局签订的合同早已过期。 从2005年7月份开始,分包者陆续来到公安机关报案。
收取“合同保证金”
20日中午,记者在哈市香坊公安分局门口见到20多名分包者,他们来自哈尔滨、绥化、黑河、双城甚至辽宁省等地区。据双城市一分包者南某介绍,从2004年开始,该网络公司就对外宣称已和双城市广播电视事业局签订合同:“合作开发双城市农村有线电视工程建设,并且担负有线电视光缆项目工程的施工责任。”网络公司工作人员对外寻找分包者,并要求承揽该项目施工的个人或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合同保证金”。
于是,南某交给该网络公司3万元钱,和对方签订了施工协议书。可是,签完协议后,工程却一直不开工,南某多次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均被搪塞推脱。后来,南某发现有很多和他相同情况的分包者也都在寻找该网络公司法人刘某,要求退“合同保证金”。
据哈市分包者姜美玲介绍,她在2005年1月28日和该网络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交了5万元保证金。经她多次索要,网络公司法人刘某竟在2005年6月6日给她开了一张2万元的空头支票,结果被银行退票。
合同已过期仍对外转包
到了2005年,60多名分包者发现,该网络公司的法人刘某干脆避而不见了。后来,大家向双城市广播电视事业局询问该工程为何不开工,得到的答复是,网络公司和双城市广播电视事业局签订的合同早已过期。
记者看到,网络公司和双城市广播电视事业局签订合同约定:“网络公司必须在协议签订后2个月开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该合同签署日期为2004年7月16日。
2005年7月,60多名分包者发现该网络公司所在地已人去楼空。于是,他们到香坊区公安分局报了案。
网络公司涉嫌诈骗
据香坊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查员介绍,网络公司和双城市广播电视事业局签订的合同早已过期,可是,该网络公司拿着过期合同发包给多名分包者,并收取不同数目的“合同保证金”。目前,已有60多名分包者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涉案金额已达200余万元,该网络公司法人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