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哈尔滨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草案)》,将《敬老优待证》发放范围由70周岁以上扩大到60周岁以上,而且优惠种类增加,优惠幅度提高。
按照《规定》,凡是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都可以向所在区(县)老龄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由市老龄工作机构发放《敬老优待证》,60周岁至69周岁证件为红色,70周岁及以上者证件为墨绿色。
按照规定,持红色《敬老优待证》者享受以下优惠:免费进入公园、旅游景点(园中园和正在举办大型商业性活动的除外);参观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半价购票;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乘坐交通工具,优先购票、检票、上下车(船);在非机动车停车场免费停放自行车;在医疗机构看病,优先就诊、检验、划价、交费、取药和办理住院手续;到律师事务所免费进行自身事务的法律咨询。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墨绿色《老年优待证》除享受红色优待证的待遇外,还可享受如下优惠:免费参观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进入影剧院、文化宫(馆)、俱乐部和体育场(馆)观看电影(分账影片除外)、日常性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商业性演出、比赛除外),半价购票;免费办理公共图书馆借阅证;免费乘坐公共电车、汽车和轮渡船只,乘坐公交联营车半价购票;在市、县(市)、乡(镇)属医院(卫生院)看病免收挂号费(不含专家门诊),低保户家庭的老年人家庭病床免收出诊费;入老年大学学习,半价交费;独居老年人安装有线电视,免收初装费并优先安装。
《规定》还提出,60周岁以上城镇老年人不承担各种社会集资;城镇独居老年人可以优先解决廉租住房。对于百岁以上老人,市政府将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敬老费,每年为他们进行一次免费体检。(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