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以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的同时,利用自身优势,不断支持新农村的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开展普法进农村活动
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8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基层情况明的律师、公证员及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8个普法宣讲团,深入农村,采取夜校讲法、以案释法、散发法律“明白纸”、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农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了宪法、刑法、民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农民群众上了生动的法制课,受教育群众达22万余人,提升了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法律观念,深受群众欢迎,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了深厚的法律氛围。
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
依法治理根在基层、重在基层。今年以来,常委会把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与市政府一同选派常委会法工委、司法机关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担任了419个村的依法治理法律顾问,协助基层在乡村建立了207个依法治理一条街,同时,以担任顾问和建立依法治理一条街为契机,加大力度,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宣讲省市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具体措施和任务目标,按照中央、省市精神的要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帮助起草、修改村民自治章程329个,推动基层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进一步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开展农村纠纷大排查活动
该市人大常委会协调市县两级司法机关2万多名工作人员组成人民调解团,以124个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为依托,针对婚姻家庭、征地补偿、土地承包、宅基纠纷、干群矛盾、邻里关系等农村多发性纠纷,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易引发集体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开展横到边、纵到底,深入扎实地拉网式排查活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以及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坚持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做好控制、疏导和化解工作,截止目前,已排查农村基层发生的较大矛盾纠纷1902件,调处成功率在97%以上,切实把农村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了稳定的基层环境。(刘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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