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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下午,两名男青年在湛江市渔港公园附近海域游玩时不慎滑入深水区,救助人员把两人打捞上岸时,已证实溺毙。
本报连州讯(记者曹菁)记者昨天从连州市大路边镇政府获悉,前日下午,当地大塘村的3名女学生在经过107国道边的一处工地洼地时,跌入几米深的水中一起溺毙。目前当地政府已派人对意外事故进行深入调查。
据死者家长报料,事发地是一处公路工地施工遗留的深坑,面积约为一亩左右,近期因为当地普降暴雨,坑内积满雨水,深达6、7米。当天下午4点左右,附近小学的5名学生结伴到此嬉戏,结果发生3名女生齐齐溺水丧生的惨剧,她们当中年龄最大的15岁,最小的仅10岁。事发后,一名学生慌忙到村中向大人报信,可等村民赶来营救时,捞上来的却是3名女孩的尸体。
由于深坑一日夺走了三名学生的生命,事件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警方也正介入调查。据悉,村委等有关方面把各方当事人找来协商,如果认为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死者亲属将决定诉诸法律。
死者的家长就反映,这个工地遗留的深坑曾多次发生过学生溺水事故,只不过以前都有大人及时发现下水抢救才未出人命。这次村民们对此十分担忧,眼看暑假就要到来,天气又格外炎热,难免有学生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独自或结伴外出戏水,他们呼吁尽快将这个暗藏杀机的深坑填埋,消除危害孩子生命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去年5月5日清远高桥镇笪桥村也曾发生过类似惨剧,村中4名女孩在村边一个人为挖开取土的泥潭边洗脚时,不幸全部落入泥潭遇难。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公路建设和挖土开矿等持续高温,遗留的“吃人坑”屡见不鲜,尽管有关部门明确要求采矿采土后必须交纳绿化费复原被破坏的环境,但因种种原因未得到有效落实,政府又难以支付大笔的填土费填平所有的“吃人坑”,因此,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状。
短短10天 湛江7人溺水葬身
本报湛江讯(记者关家玉通讯员罗成、林颖锋摄影报道)昨天下午,吴川市下隔海村两名年仅六七岁的小孩,在村外的砖瓦厂桥头的鉴江河边玩水时,其中一小孩不慎失足滑入江河中,最终溺水死亡。
当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仅6月16日至25日短短10天内,湛江市就已先后发生了4宗溺水事故,造成7人在游泳或玩水中溺水身亡。
有关部门为此提醒说,眼下正值炎热夏季,暑期又即将来临,学校家长务必要教育好孩子,游泳或玩水时要注意好自身的安全,谨防再次发生类似的溺水事故。
溺水抢救小知识
人溺水后,水、泥沙、杂草等会堵塞呼吸道,并且喉、气管、支气管会产生反射性痉挛而导致窒息,这是引起溺水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因此,将溺水者救出水后,如果发现神志丧失、颈动脉搏动消失,就要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即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专业人员应给予电除颤。
正确的做法是:将患者仰卧于坚实地面或木板上,施救者用一手掌根部按住伤员胸骨下1/3处,另一手置于前一手背上,两臂伸直用力向下压迫胸骨(成人下陷4~5厘米、儿童下陷2~3厘米),每分钟按压100次。口对口人工呼吸,吹气频率成人8~10次/分,儿童18~20次/分。吹气与按压的比率为30:2,即30次按压后给予2次人工呼吸。
有时患者虽然已瞳孔散大,坚持有效的复苏后,再转医院进一步治疗仍有可能康复。
为了避免发生溺水不幸,发热、癫痫、酒后神志不清者,均不宜游泳。健康者下水前应先活动身体,如水温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游,以免引起抽筋而发生意外。
若小腿或脚趾抽筋,要先吸一口气仰浮水上,用对侧手握住抽筋的部位,用力向身体方向拉。(关家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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