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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7日晚,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闽林集团总裁林凤良卷款数亿外逃,闽林集团向民间高息借贷的十几亿资金一夜蒸发。由此,一起罕见的非法集资案浮出水面。4月8日,闽林集团宣布倒闭,全区约10万人直接受害。
这是继1999年厦门远华案主犯赖昌星外逃后,又一福建商人携巨款外逃。与赖昌星涉嫌走私不同的是,林凤良是涉嫌非法集资。
“我的棺材钱都没有了。”6月15日下午,70多岁的泉州市泉港区界山村农民老林佝偻着背,向记者讲述他的奇遇:今年4月6日,他听说闽林集团“利息又涨了”,就把自己积攒的6000块钱全部拿出来,又去银行抵押贷款了4000元,全都“存”在了闽林集团。刚过一天的时间,他就听人说,闽林集团的老总逃跑了,“存”的钱一分也拿不到了。
像老林这样的集资被骗者,在泉州市泉港区,据保守估计有10万人。
6月20日上午,泉港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向记者证实:“闽林集团总裁林凤良卷了几个亿的集资款外逃,具体逃向哪里还在侦查中,政府正在想办法帮助受害者挽回损失。”图:4月8日那天,受骗人砸闽林公司现场。(网友提供)
惊心动魄的4月8日
本来准备睡个懒觉的孙智一大早被朋友的电话吵醒:“林凤良昨天晚上跑掉了,你往闽林集团存钱没有?要是没存,你马上到闽林大厦来帮我拿东西!”
孙智就这样被一个电话叫到了17层高的“泉港第一高楼”闽林大厦。
“我一去,简直目瞪口呆,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只有电视上才见到过。”孙智对当时的场景至今感到惊心动魄,“我才上几层楼就走不上去了,到处都是人,没有一万人也有六七千。里面的人简直疯了一样,什么东西都抢,拿着锤子什么东西都砸。我站在那半天跟朋友联络不上,又不敢随便拿东西,就站在楼道里干看着。”
“开始他们搬的是电脑、传真机、保险箱这类贵重的东西,接着就抢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等等,后来,很多人带了工具卸门、窗、空调,甚至还有很多人在拆水暖设施、水管和钢筋。被拆了水管的办公室里,水漫出地面,有些办公室本来就正在装修,更是一片狼藉。他们把东西有的扛回家,有的在路上现场转卖,估计最高兴的就是收废品的。”
在这一天,福建省百强企业、泉港区龙头企业闽林集团轰然瓦解,公司账户只剩下几千块钱,集团核心企业闽林石材有限公司、闽林房地产有限公司同时宣告倒闭。根据工商登记资料,闽林集团是一建筑与装饰企业,企业性质是私营,法定代表人为林凤良。
区长落马是导致出逃
林凤良外逃的直接原因,是泉港区长陈国强的落马。“区长不倒台,林老板就不会出事。”很多人对记者这样说。“只要有资金源源不断地补充进去,林凤良无论付多高的利息,都可以维持下去。”
2006年3月,福建省纪委以涉嫌受贿对泉港区长陈国强“双规”。陈国强“双规”期间,林凤良出逃。
“林凤良跟陈区长关系非常好,泉港人都知道,不需要证明。”泉港市民告诉记者,“闽林大厦是泉港最高的大楼,政府无论什么活动,都喜欢在这里举办。林凤良经常对人讲,陈区长就是他兄弟。也正是这个背景,大家才十分信任他,把钱投给他。有很多政府官员都把自己的钱集资给他了。”
林凤良出逃后一个月,陈国强被批准逮捕。5月31日召开的泉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报请许可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国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决定暂时停止其泉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
出逃分析
外逃是唯一“出路”
林凤良出逃时间是4月7日,周五。就在周五下午,林凤良还召集公司人员开了一个会。“事实证明,4月7日这个时间是精心选择的。”在一所中学教书的黄老师几年的工资一下子都被林凤良给卷走了,面对记者,他却显得很冷静。黄老师说:“这个问题我们很多人都分析过了。第一,林的出逃是在区长出事后半个月,太早了他来不及为出逃做准备;第二,每个月10-15号结账,选择7号,刚好赶在结账和向债主付利息前,迟了他提款不方便,容易被发觉;第三,7号是周末,就算8号发现他出逃,政府机关在周末也没有那么快的反应去拦截他。”
闽林集团在4月7日前一周,公开承诺将借款利息由2-4分提高到4.5分,结果,短短几天时间,大量的民间资金又血本无归。“这说明,林凤良的出逃是有蓄谋的。”黄老师分析说。
黄老师遭遇这场风波后,对此有了清醒的认识。他说:“闽林公司再赚钱,也不可能靠经营利润去支付利息,它高息放贷本质上是亏本的。它所靠的,是源源不断的新的集资,是以后来的资金补充前面的亏空,一旦新的资金来源被切断,公司立刻就会崩溃。陈区长被抓后,闽林公司的后台倒了,其非法集资可能会被政府叫停,这样,林凤良除了卷款潜逃,别无他路。” 泉港区政府发布公告内容
一、公司债权人从即日起,到户口所在镇(街道)司法办登记,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债权凭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以作为今后财产处置依据。
二、凡到公司哄抢财物或其他不法行为的治安肇事者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参与今天在闽林公司哄抢财物者,必须在明天内将有关财物归还原处,否则从严从重处理。
三、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处置工作,相信泉港区人民政府有信心、有能力妥善处理好闽林公司债权纠纷问题,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6年4月8日
林凤良其人
林凤良,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槐山村人,小学三年级文化,辍学后以打石头为生。后来参加民间“标会”(一种非法集资形式),并靠“标会”发家。在1994年前后,林凤良开始用高息借款的方式进行集资。出逃前为闽林集团董事长,兼任泉州市泉港区政协委员、区石材同业公会名誉会长。第三只眼
高息集资跟“标会”发达有关
高息集资,并把集资款一卷而走,这种诈骗手法已经不新鲜,前几年泉州人就曾因“标会”的会头卷款逃跑吃亏不小。那为什么人们还盲目信任,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养老钱、活命钱都押在上面呢?
据了解,闽林集团集资在泉港能够如此顺利且运行多年,最终成长为一头“超级巨鳄”,跟福建省“标会”发达有密切关系。“标会”类似一种地下钱庄,早期中小企业通过“标会”也融到一些资金解了燃眉之急,但后来多演变成诈骗工具,已被国家明令叫停。但是在福建,“标会”根深蒂固,有深厚的民间基础,在这种惯性心理下,加上政府的默许,“标会”的变种———闽林高息集资,最终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
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非法融资在企业方面也是有操作动力的。闽林集团开出的月利率从2%到3.5%不等,大量方便快捷的资金注入,十多年时间很快使闽林石材厂从一个小厂成长为集生产、贸易、投资、开发为一体,同时从事石制品开采加工、房地产开发投资、大型零售业、进出口贸易的省市先进企业和福建省百强企业。资本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是明显的,但是目前国内金融市场还不完善,企业的融资渠道还太少还不通畅,风险投资基金更少,如何更快更多地聚集到资金一直是很多企业的追求。
据悉,目前福建省仍然有不少企业的融资方式属于非法融资,其集资绝大多数未经依法批准。有学者分析认为,在现行法律制度中,非法集资打击取缔办法存在明显缺陷,缺少保护民间融资的法律,缺少规范社会集资的法律法规,无法可依造成正规民间融资和非法融资的界限不明确。(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金陵/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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