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蒋维祥)市百货行业协会前天向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发出“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倡议书,倡议书共六条,核心内容就是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在“渠道为王”的今天,倡议书如果能奏效,对供应商来说,善莫大焉。
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一条。倡议书提出,坚决抵制和查处利用逢年过节、各种庆典活动收受礼金、贵重物品等不廉行为;坚决抵制和查处以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佣金、回扣等名义公开或暗中给予部门或个人财物及其他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一供应商高兴地说,我们注意到了倡议书中的“查处”二字,这是以往各种倡议书所没有的,过去绝大多数倡议书都是提倡“自觉”,因为作为协会,没有查处权。那么,此次倡议书中的“查处”有没有可操作性呢?显然,市商贸局有“尚方宝剑”为行业协会提供查处条件。市商贸局局长李利江表示,市政府已经明确商贸领域治理商业贿赂问题由市商贸局牵头,商贸局已经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局监察室将会同办公室、行业管理处、消费品处、财务审计处等相关处室具体抓落实;各区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对本区县商贸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进行治理;商贸企业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负总责。对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社会各方面举报的商业贿赂案件,立即进行查处。
事实上,合同外的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佣金、回扣等,是压在供应商头上的几座大山,让他们不堪重负。不少商贸企业正常经营的利润并不多,相当部分利润来自这些五花八门的费用,这也是不少零售企业动辄“调整布局”、“重装新开”的原因。不少供应商表示,希望百货行业协会此次倡议书不仅仅只是一次“倡议”,他们希望看到倡议后的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