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李慧娟)记者昨日从银川市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车辆的行车秩序,严格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管理,保证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顺利通行,从7月份起,园林、电信、金融、供(水)电等专用车辆的通行证将停止办理;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专用车辆将按照规定统一喷涂标志字样,安装标志灯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警示灯;救护车标志为白色,喷涂医疗或救护部门的专用图案,安装“慢数双音转换调”报警器和蓝色回旋式标志灯具;工程救险车,如防汛、水利、电力、矿山、城建、交通、铁道等部门用于抢修公共设施、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专用车辆和现场指挥车,标志为黄色,喷涂“工程抢险”字样,安装“单音断鸣调”报警器和黄色回旋式标志灯具。
此外,道路养护车(指在养护、维修道路时所需的运输材料车辆、压路机、沥青摊铺机、推土机、翻斗机、搅拌机等)、工程作业车(指施划道路标线的作业车,安装标志信号灯所用的起重机、云梯等)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线路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洒水车、清扫车等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专用车辆通行证停止办理后,对于符合规定的车辆,由车辆拥有单位向市交警支队提出变更特种车申请,救护车提供卫生部门批复,经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审核后报总队审批。混凝土专用运输车辆通行证由支队秩序科签发。短期内或因临时需要进入城市禁止通行道路的车辆,仍到各辖区交警大队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