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邬焕庆)今后,我国将从全国的电影放映收入即电影票房中提取5%作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国产精品电影的力度。来自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的数字显示,2005年我国电影总票房收入约20亿元。
这项政策是在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中明确规定的。据悉,从电影放映收入中提取5%建立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实行基金预算管理方式,用于电影行业的宏观调控。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原有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制定新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据了解,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于1991年成立并运行。当时的征收办法是在调整票价的基础上,每售出一张票提取5分钱,主要用于对重点影片的奖励和资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