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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公处公判现场。记者崔 力摄
华龙网讯 (日报记者 张浩淼)昨日,渝中区法院在菜园坝火车站广场对5名毒贩进行了公判。
今年2月,被告何某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抓获。公判会上,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罚金1万元。
去年9月,谭某、王某、夏某、李某4人在与人交易摇头丸时,被警方现场捉获,缴纳70颗摇头丸(约重12克)。昨日,谭某等4人被判处5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外,渝中区公安局也在现场对况某等15名涉嫌贩毒人员进行了公处。公判公处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一定要“远离毒品”。
来源: 华龙网 2006-06-27 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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