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临高县挖出一个特殊贪污团伙
14政府部门齐“撬”国库大门
新华社海口6月26日电海南省临高县最近挖出一个侵吞国库资金150多万元的特殊贪污团伙,这个团伙在两年多时间里作案50起,14个部门的20多名局、股干部涉案。 此案的特殊之处不仅在于其牵连部门之广、作案次数之多,更在于每次作案都有“合法”手续,致使国库资金成了“不设防地带”。
普通办事员黑手伸向国库
符嘉杰是人民银行临高县支行国库股的办事员。这么一个普通办事员,竟成为“撬”开国库大门的罪恶“杠杆”。
2002年4月,熟悉国库资金拨付流程的符嘉杰与临高县财政局会计员桂峰合谋,开始把黑手伸向国库。
在机关核心岗位混迹多年,两人深知各单位“接待费”“领导差旅费”“会议费”里的猫腻,决定利用这些名目大捞一把。因单位拨款取现需单位一把手签字才能生效,符嘉杰和桂峰便想方设法物色这样的一把手。几经“运作”,两人终于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股副股长陈亚良“沟通”了局长陈安荣。
于是,一切按“计划”进行:由桂峰私自填写或打印预算拨款凭证,再由符嘉杰利用掌管单位拨款审核印鉴的便利条件,在预算拨款凭证上盖章,将国库资金从县财政局国库账户转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然后由陈亚良用虚开的发票交陈安荣审批“报销”。一切“合法手续”完成,即取出现金私分。
政府机关一把手参与分赃
自2003年9月8日至2004年8月5日,符嘉杰、桂峰、陈亚良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窃取国库资金22笔64.8万元。其中除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留下2万元外,陈安荣分得4万元,其余由3人私分。
据陈安荣交代,陈亚良是以人民银行有一些经费要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取现返还为名,请求他同意这个“操作”的。陈亚良告诉他,给他的4万元是人民银行的“感谢费”。
符嘉杰等人开始“推广”通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操作”的“经验”,陆续“拿下”了县市政管理局、县团委、县教育与科技局、县第二中学、茂名市建筑总公司海南分公司、县市政管理站等14个单位。
一些政府机关的一把手参与了分赃,其中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邓善红一人就分得赃款28.25万元。有了机关一把手的“配合”,国库成了符嘉杰和桂峰之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滚滚财源。
原县委书记“五毒俱全”
符嘉杰、桂峰团伙明火执仗的犯罪居然畅行无阻,并非他们“智”高于人,而在于有其“环境”。
一段时间以来,临高县形成了一个“食物链”: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县委书记吴光华,“吃”部、局、乡镇主要领导;部、局、乡镇主要领导为了升迁提拔,要向吴光华“投资”,达到目的后,要收回“成本”,并有所“获利”,便想方设法“吃”国库资金。
现已查明,临高县委书记吴光华插手工程、庇护赌博、卖官鬻爵、索贿受贿、道德败坏,堪称“五毒俱全”。他先后收受索要他人财物144万多元、港币2万元。其中向23名下属干部索贿受贿40多万元;向私营企业主、赌场老板索贿受贿90多万元;还与4名女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再看看他的下属们:县团委书记陈俊肖为到乡镇当党委书记,送给吴光华4万元;县教育与科技局局长黄日昆为了继续留任,送给吴光华3万元;县土地局局长王学启为了当财政局局长,送给吴光华3万元;县财政局副局长许超雄为了继续留任,送给吴光华1万元;邓善红为了当市政管理局局长,送给吴光华1.5万元。“想当官必须送钱”,一时成了临高县的“规矩”。
最近,临高县贪污侵吞国库资金的团伙受到了法律制裁。符嘉杰、桂峰、邓善红、陈亚良、陈安荣、陈俊肖等6人分别被判刑。纵容犯罪、自身就索贿受贿达140多万元的县委书记吴光华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