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获悉,首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从7月1日至15日发行,发行总额为150亿元人民币。本期储蓄国债期限三年,票面年利率为3.14%。发行对象限定为个人,每个账户认购最高限额100万元,认购起点100元,以100元的倍数递增。
该期国债从2006年7月1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日支付利息。2009年7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该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据了解,杭州工、农、中、建、交5家银行将代销首期储蓄国债。招商银行由于系统尚未调试完毕,将不承办第一期储蓄国债的销售。杭州个人投资者要购买储蓄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上述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必重复开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相关收费按照各行标准执行。
(记者朱聚强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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