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秘书勒索老总20万入狱
利用公司重要资料敲诈,被兴宁法院判刑一年半,另一同伙被判一年
“发廊女当秘书勒索老总”追踪
本报讯(记者谭林 通讯员黄义涛 廖思谦)梅州兴宁某公司老总请来两名漂亮女子当秘书,一个月后,两名女秘书不但盗走办公室的一部手提电脑和3900元,而且其中一名女子还利用手提电脑里的重要资料勒索老总20万元。
日前,兴宁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韦某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覃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两名妙龄女子表示服判不上诉。
案发:办公室夜半失窃
去年10月4日凌晨1时许,在兴宁市承包道路施工的某公司老总刘德明(化名)唱完卡拉OK回到办公室(兼作住房),发现女秘书覃某、韦某不见人影,房内一片狼藉,抽屉被撬开,里面放着的3900元人民币和存折证件等物被盗。办公桌上的手提电脑也不见了,电脑里贮存着工程结算的资料,没了它,上百万元的工程款就没办法结算。他马上报案。
通过调查,办案民警分析公司员工韦某和覃某去向不明,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随后还获悉,10月5日,女秘书曾经打刘德明的手机,要他准备20万元赎回电脑。
经查,民警发现两名女子已逃往山东省菏泽市,藏在市区一网友谷某处。在谷某的协助下,10月7日晚上11时许,民警在一出租房内顺利将韦某和覃某抓获,当场起获被盗电脑、手机、存折和证件等物。10月10日晚,韦某和覃某被押回兴宁。
审讯:不满钥匙被收回而行窃
审讯发现,韦某和覃某是广西老乡,两人关系很好,都在兴宁市区一发廊做工。一个半月前,前来按摩的兴宁某高速公路公司一名工程师发现韦某懂些电脑,便将韦某介绍给刘德明在公司做秘书,负责打印文件、收集资料工作。
后来,经韦某介绍,刘德明把覃某聘请为生活秘书。三人都是从外地到兴宁,比较谈得来,遂一起住在公司里。刘德明还把公司、办公室的钥匙都配给了两女子。
过了一个多月,公司在兴宁的工程即将结束,刘德明驻兴宁的公司也将撤走,遂向韦某和覃某要回办公室的钥匙。韦某和覃某对钥匙被收回耿耿于怀,感到刘德明不再信任她们。看到公司有大把的收入,两人商量后打起了公司的主意。
2005年10月3日晚,韦某和覃某撬开公司办公室的抽屉,将钱物及桌上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偷走,逃往菏泽市覃某的网友处躲藏。
随后,韦某背着覃某打电话给刘德明,告诉他钱物她们拿走了,要求刘拿出20万元,才能把电脑还他。之后,韦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号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刘德明的手机上,并告诉刘德明只有钱汇到账户内,她才将电脑寄回给他。没想到不出4天两人就落入法网。
法院:坦白交代酌情轻判
日前,兴宁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韦某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覃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韦某、覃某都坦白交代了犯罪过程,并自愿认罪。有鉴于此,法院酌情从轻处理,作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