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文化并不直接参与文化产业的大规模生产,也并不必然带来文化产业的丰厚利润,但是一个国家、乃至一个城市的文化产业,归根到底要依赖对它的人文高度的分享,无此,便无跑得远跑得久的“文化产业”。
在文化资源方面,北京类似美国的纽约。 如何让一流学者、作家和艺术家长居于此?自由宽容、各得其所的生存环境是第一要紧的。国际流行的文化基金制度也是值得北京借鉴的。
北京媒体惟有向严肃文化开放更大的空间,而非向娱乐性和商业性文化绝对倾斜,才能还严肃文化的创造者以公道,才能增进公众普遍的精神成熟。
不是所有的文化都可以产业化。精英文化和严肃艺术是人类精神传统的载体,如果它们因为无法产业化就不被扶植,自生自灭,其后果将是文化的极端沙漠化。绝不能把文化产业化搞成新的“大跃进”。
应使公众享有平等开放的文化消费权。这有两层意思:1、文化消费价格要低,使参观展览博物馆、看话剧、听戏、看电影、读书等文化消费不成为公众的经济负担,而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2、文化资源尽可能丰富多样并向全体公众开放。
现在,把北京打造成中国“文化产业之都”的呼声日益强烈,蓝图也已经绘就:东城区文化产业园区、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中国影视生产基地、三辰卡通动漫网游产业基地等八大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正在雄心勃勃的规划中。究竟何谓文化产业?这个由法兰克福学派学者阿多诺和霍克海默首次提出的概念,本来意在批判商业社会标准化、模式化的文化生产对公众创造力的戕害,而今却在世界范围内被“反意正用”,成为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各国的胜负决定于文化领域,其胜负的重点就在文化产业”。英国政府认为,那些出自个人的创造性、技能及智慧和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生产,来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都属于文化产业。日本政府则把文化产业统称为娱乐观光业,认为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凡是可以产业化的文化都应该通过产业的运作方式来发展。各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不同,但“文化产业的根基在于创造性的文化”,却是共识。因此,北京如欲建成“文化产业之都”,必得先成“文化之都”。如何富于远见地处理“文化产业”与“文化”的关系,对于北京的文化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濮存昕在话剧《白鹿原》中饰白嘉轩。
本报记者李继辉摄RJ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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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严肃文化的人文高度,就没有跑得远跑得久的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与任何产业一样,由生产者、产品和消费者三个环节构成。文化产业若要壮大,此三个环节必得壮大和贯通。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在于它提供的是精神产品,惟有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文化精神素质都具备较高水平,三个环节才能形成长期的良性循环。
因此,在探讨北京如何发展文化产业时,相关者不仅需要着眼于资金、技术、生产线等功利层面,更需要建立文化空间的整体理念和“文化本位”的价值意识。否则,北京将会只是一条庞大的生产线,而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文化之都”。
从表面看,“文化”——这里尤指精英文化或曰严肃文化——并不直接参与文化产业的大规模生产,也并不必然带来“文化产业”的丰厚利润。但是,正如德国哲学家约瑟夫·皮珀在著作《闲暇:文化的基础》中所提醒的:“任何东西不能因为无法被归纳为‘有用’,我们即认定这个东西就是‘无用’。”的确,即便从最功利的角度看,“无用”的严肃文化也是“有用”的流行文化的创意之母。文学家、艺术家和思想家对人类精神世界的自由探索,形成了严肃文化的人文高度,一个国家、乃至一个城市的文化工业,归根到底要依赖对人文高度的分享,无此,便无跑得远跑得久的文化产品。
对于这个大道理,“漫友文化”的策划总监马桂林深有感触:“现在中国的动漫业已有一批本土的明星画家、偶像画家,但流行文化是容易衰老的,这些画家已经意识到,如果自己有一些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根柢,创意空间无疑会更大,自己的创作生命力也会更持久。比如漫画家Ben-jamin,他的画风很有个性,‘愤青’的那种,但一直难有突破,我建议他看看‘垮掉的一代’代表人物金斯堡的《嚎叫》和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他看了深受震撼,觉得自己想玩的人家早已玩过了。这感觉激发他超越自己,他最近的作品《记得》在艺术上就上了个台阶,版权也卖到法国,今天还接到一个法国中学生的电话,说他喜欢极了这本书。”
作为流行文化庞大分支的好莱坞商业片,其票房神话似乎诘问着作为精英文化的艺术电影的存在理由。但是已有众多学者指出,正是由于好莱坞从艺术片里“偷取”了新的艺术手法,才能完成一代代的自我更新。“要是没人搞真正的艺术电影,好莱坞现在肯定还在跳狗撒尿的踢踏舞,让最鲁钝、最没品位的电影观众看了也大发疟疾。”(王小波:《商业片与艺术片》)同时,好莱坞和近年崛起的韩国电影风靡世界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片中体现出来的人类精神共通性——自觉的个人意识、强大的自由精神,它使全世界的观众都感到自身价值受到了善待和尊重。这种精神共通性不来自别处,而是来自人文主义价值观在这些国家的普及与接受。相反,不具备精神共通性的作品是无法与人沟通、被人接受的,它的不近情理、僵硬压抑、想象力贫乏,会吓跑所有潜在的消费者,更何谈经济收益。
因此,文化产业的效益,不必然地与经济投入成正比,而是与精神文化的人文程度成正比。人文程度的普遍提高绝非一日之功,亦绝非给某项产业加大投资即能达到,而是事关一个文化空间长期的整体建设。建设的根本,即在于严肃文化的创造者能保持卓异而持久的创造力。
北京要做到这一点,一流文学艺术家的聚集是必不可少的。他们不一定或不可能是北京文化产业的生力军,但是他们的存在本身即会形成一种非凡的气象和氛围,会影响文化产业从业者的品位、眼光与能力,并濡染和培育大批有教养的大学生与市民,即高层次的文化消费者。因此,为一流文学艺术家提供良好的生存与创作环境,为公众营造高品位、低成本的文化生活,就是在为北京的精神腾飞与经济腾飞提供助力,为后人的幸福增大砝码。
可以这么说,北京越要追求文化产业的功利性,就越要维护精英文化和严肃艺术本身的超功利性及其自由发展的空间;越是维护了精英文化和严肃艺术的超功利性及其自由发展的空间,就越是能够获得文化产业所预期的功利性。这是一种微妙的辩证关系。正如一位中世纪哲人所说:“为了人类社会能够更完美,我们当中需要有些人去过‘无用’的默观生活。”
这种“过‘无用’的默观生活”的人在当代,即是那些严肃的文学家、艺术家和思想者。他们的存在状况,从远景来看,事关“万物之灵长”的尊严与命运;从现实来看,则决定文化产业的后劲与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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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艺术家:一是要宽容,二是给政策
早在1954年,《纽约时报》就曾宣称,许多企业管理人士愿意呆在纽约就因为它特有的文化魅力,包括“剧院、歌剧院和夜总会”。1994年1月,纽约市长鲁道尔夫·W·朱利安尼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培育和维护艺术是建设一流城市的关键,因为艺术不仅是市民精神认同的一部分,而且也是一个重要产业……对纽约经济复苏至关重要。”艺术家、策展人、出版商、剧院、影视公司的联合,使这座城市丰姿绰约而又商机无限。在文化资源上,北京类似美国的纽约。吴冠中、王世襄、林斤澜、林兆华、陈丹青、莫言、贾樟柯……老中青一流作家、艺术家星光熠熠,形形色色的流浪诗人、艺术家更数不胜数,这是北京最值得骄傲的精神财富。北京是否善待了这些财富?北京该如何善待这些财富?
自由宽容、各得其所的生存环境是第一要紧的。画家陈丹青在强调这一点时,把北京和他旅居了十八年的纽约做了番比较。他说,纽约政府对艺术家,一是不管,任他们自由创作;二是给政策,保障他们的创作条件。比如苏荷区在上世纪60年代是个废弃仓库区,廉价租金吸引了大批艺术家,包括安迪·沃霍这样的大艺术家在此工作、居住,租金很快面临猛涨。怎么办?政府为此专门立法,把苏荷区设定为永久性文化区,税收和租金固定在一个低廉的上线,以防止这个自然形成的文化村落变味、贫困艺术家被驱逐。
陈丹青认为北京对待艺术家需要警惕与此相反的两种做法:一是“管”,对艺术家的生活和创作心存戒备,时常干预;二是不给政策,对自然形成的艺术家村,只听从行政律令的小道理,不听从珍惜艺术、维护文化的大道理,这样会斩断艺术创作的地气和人脉,于文化发展极其不利。北京近年的宽容度已好过从前,一些比较成熟的艺术家聚居区已经形成,像798工厂、宋庄、索家村、酒厂艺术区,大约住着三四千个画家,分布着很有风格的画廊区、画室区,这是一个值得珍惜的环境,应该想方设法完善它。
文化基金制度是西方国家扶植文化艺术的重要制度。据陈丹青介绍,“基金会”在美国被称为“第三政府”,都属私人。由于美国越是富人税越高,而投资于文化基金、收藏、博物馆则可以免税,大财团往往投资于此作为避税手段,并树立公益形象,各类艺术家因此接受基金资助也十分普遍,这在结果上促进了文学艺术的繁荣。这一制度是值得中国借鉴的。时常往返于中、法之间的诗人、翻译家树才指出,北京如想在文化上走在前面,率先建立艺术赞助制度是不错的办法。一些热心艺术的企业家有捐助的资金和热情,却没有制度保障,他们只能对文学艺术家作不持续的偶然性赞助,如同杯水车薪。他还说,最近广州给五位创作成就较高的外地诗人解决了广州户口,显示出广州重视文学艺术家的政策姿态。
关于“给政策”,美国学学者程巍很有感触。他说纽约的穷艺术家可以花很少的钱在市区生活和工作,大都市现代艺术的感知方式,流动、变幻的奇观场景,给他们提供了想象力的源泉。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北京大学周边、圆明园一带,租金低廉,生活方便,也是艺术家、诗人带着梦想聚居的地方,很有纽约格林威治村的味道。现在北京的繁华地带,穷艺术家是租不起房子了,便宜的酒馆、咖啡馆也没有了,他们只好向城乡结合部撤退,越来越分散,“气场”消失了,元气大伤。北京要想吸引艺术家长居于此,就该创造一个便于休养生息的生存环境。
首届中国宋庄文化艺术节期间,在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300位宋庄艺术家的600余件作品沿着2公里的街道展出,吸引了无数周边农户和慕名而来的中外艺术爱好者。 本报记者方非摄RJ195
小提琴女神穆特今晚在京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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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媒体:是文化的知己吗?
“北京应该是让精神劳动受到公正对待的地方,这才和它精英云集的地位相称。”女作家林白说。她的家在北京,工作关系则在武汉——她是武汉文学院的专业作家。在此之前,写作是她惟一的经济来源,生活窘迫。她说,最近不少诗人都起了离京之念,因为觉得这里的文化气氛怪怪的。按说北京是个有文化的城市,可它的价值评判系统却是混乱的。有些媒体,商业性的东西绝对张扬,绝对主流,纯艺术往往是沉默和边缘化的、受不到尊重的,这对艺术家会是很大的伤害。虽然艺术家并不期待生活在聚光灯下,但大众传媒散发出来的“惟商业是瞻”气息,长此以往会让那些有追求的艺术家、作家觉得北京不识货,不是文化的知己,他们当然就会想走。
的确,北京知识分子数目庞大,市民文化水准普遍较高,媒体惟有向公众充分报道富于文化艺术价值的深度信息,而非只向娱乐性和商业性的文化信息倾斜,才能与公众的智力需求相匹配;惟有向文化艺术界人士开放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版面,增强评论的深度和专业性,才能逐渐培养“文化本位”的智性氛围。众多媒体应是作家、艺术家施加公共影响力的平台,他们与公众的有效互动,可促使文学艺术家更多地介入和了解社会,以此反哺艺术,公众则能由此增进自身的精神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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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文化都可以产业化,制度安排需保障严肃文化发展
“文化是否都能产业化?成了产业的文化还有多少文化?”剧作家过士行提了个深思熟虑的问题,然后甩出个冷幽默,“有些文化就不能产业化,比如考古,要是产业化就成了盗墓。文化产业和真正自然形成的文化是有距离的,一些有文化意味的旅游观光项目,像游览特辟的四合院、三轮车游什刹海,都产业化了,但它是真正的北京文化吗?不是,它缺少文化自然产生的那种偶遇性,有点像快餐。”他认为文化就要有文化人参与,就要有文人爱去的地方,这种地方就应该保持它的特色和本来面目,像潘家园旧书市场、古董市场,就不要“产业化”得整整齐齐,还是保持现在的原生态比较好。
可以这么说:产业化的文化是用来解决大众“吃饭问题”的文化,不可产业化的严肃文化是用来维系人类精神传统的文化。“吃饭”固然重要,但是不能把所有文化都变成“吃饭”。相反,“吃饭”是为了更高贵和更有尊严的生存。严肃文化即是人类这种高贵与尊严的载体。因此,艺术尤其不能“一刀切”地产业化。如果把所有艺术都完全推给市场,我们将无处可听交响乐的演奏,也将没法看到深刻思索的戏剧。青年戏剧人袁鸿指出,北京需要把公益性、纯艺术性演出和商业演出分开,然后在场租、票价上区别对待。把什么都当成产业来经营的观念是害人的,千万不能把文化产业搞成新的“大跃进”,不能把北京的舞台、剧场统统变成百老汇分店。尤其是一些大型汇演,如果不仅只着眼于票房等“产业”层面,而是致力于剧目的多样化、丰富性,给戏剧人创造更多与国际同行的交流机会,将更能体现亲民的公益性质。
青年剧评人水晶介绍了港台地区扶植“非产业化”戏剧的情况:香港对话剧演出只收很低的场租,在公益场所演出则免租,小剧团可以向文化康乐署申请赞助。台北则有艺术社区,它是个免费空间,供非商业性剧团来此演出。这两个城市都是文化产业发达地区,但是对严肃艺术却避免了流水线式的一刀切做法。
同样,严肃文学、学术出版和国民教育也都是不可以产业化的,而它们是维系精英文化传统的命脉。如果这些文化领域因其无法产业化就不被扶植,任其自生自灭,它的后果将是文化的极端沙漠化。因此,如果北京在制度安排上持续有力地保障精英文化的发展空间,就是在为北京、乃至中国文化的高度发展打下美丽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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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公众:你能看到多少?
一个文化之都,公众享有平等开放的文化消费权是其题中应有之意。这有两层意思:1、文化消费价格要低,使参观展览、博物馆、看话剧、听戏、看电影、读书等文化消费不成为公众的经济负担,而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2、文化资源尽可能丰富多样并向全体公众开放。一流的文化创造者和享受了一流文化生活的公众,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
对于北京的美术馆和博物馆,陈丹青有他急切的建议。他说和西方相比,我们美术馆、博物馆的硬件是可以的,差距在于馆藏品和展览制度。中国的馆藏品没有外国作品,和资金有关,没关系的,但要善用自有的藏品。故宫收藏着宋、元、明代的珍贵画作,可是北京人看到的机会很少。北京画院收齐白石晚年画作最全,但是由于经费不够,他们展出的次数不多,有的画就用牛皮纸一卷。这是很大的浪费!北京可以借鉴台北的做法:台北故宫有一套完整的展览制度,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馆藏品一直轮展给普通公众看。此外,他还认为前卫艺术的传播渠道有问题,信息不共享,艺术家和公众不互动。中国最大胆的艺术创意在北京,但它存在于一个暧昧的空间,一个有活力的边缘地带,艺术家村形同孤岛,不利于艺术的发展,北京需要给它面对公众的机会。
高票价一直是北京公众走进剧场、影院的拦路虎。水晶介绍,2006年3月,北京人均收入2000元,小剧场票价80-180元,票价与收入之比是4%-9%;大剧场平均票价200-500元,比例占10%-25%,这还不算交通、吃饭。而香港、日本的票价收入之比则是0.5%到1%。这样的票价,工薪阶层根本看不起。高场租是票价高的主要原因。但国有剧场有国家补贴维持运营,其实可以对民间非商业戏剧不收高额场租,但没有人这样做,致使这些戏成本增高,不能走低票价、多场次的运行路线。民间戏剧因此发育不够,空间有限,难以持续。
“要把文化当成‘日子’过,而不是当‘节’过。”这是袁鸿的一句口头禅,我想,它若能在所有居住于北京的人们那里实现,北京作为中国的“文化之都”也就名至实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