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春华)近日,商务部合作司刘迎军副司长等一行3人,与在陕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马平一座谈,听取他提出的《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立法的建议》有关情况的意见。马平一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立法的建议》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现由商务部主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法制办协办。 目前,商务部围绕提案内容开始调查研究和走访代表。
马平一代表介绍,提出《对外劳务合作立法的建议》的动议是出于长期对我国在外劳务人员状况的关注,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劳务公司的管理,使外派人员的权益受到更好的保障。目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商务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两部门在准入条件、备用金管理及对经营公司的要求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从而导致对外劳务合作市场出现政出多门、企业间不平等竞争等现象。因此,急需一部法律进行约束,有效地对对外劳务合作市场进行规范。
刘迎军副司长就理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统一对外劳务合作政策等问题与马平一代表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均认为应在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这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