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区坚持把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注重从完善制衡机制,推行“阳光操作”入手,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子,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据统计,三年来政府投资项目累计节约建设资金12亿余元,六成以上投资项目被评为优良工程。
近年来,我区政府投资呈现出项目不断增多、投入资金越来越大的趋势,其中不少是老百姓直接受益的“民心工程”。针对这种情况,为了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切实把这一“民心工程”抓好抓实,我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了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成立了萧山区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工作组,负责起草、论证、实施、评估等工作,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形式,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区发改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目标和任务分解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把好关口;区纪委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强督促检查。同时综合政府投资决策、执行、管理、追究等关键环节,对现行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形成了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和一套贯穿政府投资各环节的制度链。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行,改变了以往“重拨款,轻监管;重形式,轻过程;重规模,轻效益”的局面,带来了三个方面的喜人变化,一是决策机制更加健全,我区注重完善政府科学的投资规则和程序,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评估论证,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实行专家评议制度,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社会公示制度。二是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对政府投资资金一律按项目安排,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三是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建立了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和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完善了政府投资制衡机制,逐步实现了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行和建立,不仅使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得到了提高,而且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区各级各部门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概算,全部经过区财政审价中心审核,建设资金拨付全部进入会计结算中心,做到了“一个笼子进,一个笼子出”,为区政府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近三年来,概算、预算、决算审价核减资金11.88亿元,标底核减7212万元,变更审批核减301万元,总计节约工程建设资金12亿余元。同时政府投资体制的改革使政府投资从“台后”走到了“台前”,投资项目从决策到实施的各个环节都得接受监督,提高了政府投资的透明度,政府投资项目真正成为了“阳光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