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狂制冰毒,广州藏毒被抓
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26日公布了三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结果,其中5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其中包括在广宁一农场狂制冰毒18.214公斤的毒枭秦滕均。
三起案件是练永明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周建军等人运输毒品案和秦滕均制造、运输毒品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2002年10月间,被告人秦滕均与同案人陈朝新(在逃)合谋制造冰毒销售以牟取暴利,商定由陈朝新负责出资,提供制毒原料、工具、场地,由秦滕均负责纠合他人制造冰毒。同年11月间,陈朝新物色了广东省广宁县联和镇塘角管理区山猪塘农场作为制造冰毒的工场。秦滕均将制毒原料运至制毒工场,并纠合卢伟雄(已判刑)等制造冰毒。而后,秦滕均驾车将制成的冰毒18.214公斤及其他毒品运至广州市东山区寺右新马路104号2504房家中,将制造冰毒的工具等运至广州市芳村区茶窖路万兴街23号一楼存放,后被公安机关缴获。此外,秦滕均还犯有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等罪行。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22日以制造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秦滕均死刑,并与其所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秦滕均执行死刑。宣判后,秦滕均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依法核准对被告人秦滕均的死刑判决。秦滕均已于6月2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