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备受关注的世纪大毒枭刘招华特大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26日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根据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至1999年,被告人刘招华先后伙同同案被告郭锐荣、陈炳锡(已起诉)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广东省普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地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8000多千克,并将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运到广州等地贩卖,从中获利3200多万元。 1996年7月5日,刘招华的两名同伙陈文印、张明辉在福州贩毒时落网。但追查毒品来源时,二人只称供货者系一台湾人,不知道名字和联系方式。直到当年底,福州市法院判处二人死刑,为了立功免死,二人才供出刘招华是供货人。自此,刘招华进入了警方的视野。1999年,公安部向全国发布了对刘招华的通缉令,2004年11月24日又加强为悬赏20万元的A级通缉令。5天后,福建省公安厅也为缉捕他而悬赏20万元。2005年3月5日4时30分,福建省公安厅民警、武警官兵一百多人在福安市街尾某小巷发动突袭,刘招华在睡梦中束手就擒。据了解,26日同时受审的除刘招华及其制毒同伙郭锐荣外,还有另外4名被告人。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11月24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出通缉刘招华等人的通缉令后,被告人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仍为其提供财物和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被告人李晓青明知刘招华是公安机关的追捕对象,仍帮助其将赃款532万元转移,以逃避侦查。同时,李晓青还将120万元交付刘招华,协助其外逃。公诉机关认为,依据查明的事实与证据,被告人刘招华构成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郭锐荣构成制造、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李晓青构成窝藏罪、转移赃物罪;被告人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构成窝藏罪。广州市中级法院表示,将在查明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择日依法宣判。案件直击
旁听家属称刘招华“不认罪”
昨日中午,本案第六被告阮锦平的妹妹走出了法院大门,她向记者透露,刘招华在法庭上否认了制毒的指控,“他说自己造的并不是毒品”。她还声称,其哥哥阮锦平之所以会“收留”刘招华的老婆李晓青而涉嫌窝藏罪,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个女的也是通缉犯……”。据了解,阮是刘招华大姐刘春华的女婿,1999年案发后,阮曾受刘招华指使,前往上海接应,并转移制毒设备和毒资,而李晓青落网前也曾在阮家躲过一阵子。
两大毒枭是否当庭对质?
据了解,庭审一直会持续到今天。说起刘招华,就不能不提他的合作伙伴、另一大毒枭陈炳锡。陈是广东普宁人,1998年前后,刘招华逃亡至普宁,结识了陈炳锡。两人一拍即合。刘出制毒技术,陈出资3000万,由刘组织安装并制造冰毒。以陈炳锡为资金后盾,刘招华由原来的“小打小闹”迅速发迹成所谓的“技术主义大毒枭”,两人合作生产的冰毒仅被查获的就高达12.36吨。2005年3月,广州市中院曾公开审理了陈炳锡案,陈炳锡曾在庭上辩称,自己原本是要生产“香料”的,并不知道刘招华在制毒,他还曾高声向法官提出要求称,“刘招华不是抓到了吗?你们把他带来和我当面对质”。目前,陈炳锡还在看守所中等待宣判。据《广州日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