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安徽蚌埠传染病医院院长及73名医务人员骗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事件曝光以后,相继又发现这个市62家医院有骗保行为,涉及金额177万元。而在安徽全省,2005年医保管理部门查处了医院8000多人次的骗保行为,挽回1800万元医保基金损失。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是群众的“救命钱”,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医院竟将其视为创收的“摇钱树”,敢以骗保的手段有恃无恐地大肆侵吞呢?究其原因,医保监管部门对违规医院监管无力,医院管理部门对医院的骗保行为心照不宣,是一个重要原因,而相关制度不健全,也使得医院骗保行为有机可乘。
医院属卫生部门管理,医保基金属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发现医院骗保,社保部门无权处理医院责任人。因此,不管是社保部门对骗保医院内部通报,还是公开曝光,都不能对违规医院有大的制约,骗保医院往往是“你查你的,我干我的”。难怪不少骗保医院往往是院长上阵,医务人员“配合”,集体分赃,致使骗保之风愈演愈烈。
医院骗保行为,不管用的是什么花样,实质是个人和小团体用欺骗手段侵吞公共财富的违法行为,目前已到了非刹不可的时候了。否则,越来越多的群众“救命钱”会被骗保者无所顾忌地揽入私囊,国家煞费苦心建立起来的医疗保障机制将被蛀空。
医保监管不能仅有“软约束”,没有“硬手段”,监管部门只有“监督”之责,却无“管理”之权的局面必须尽快改变。对医院既有管理之责、又有管理之权的卫生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支持社保部门的监管工作,双方形成合力,完善制度,把监督与管理惩戒相结合,坚决查处骗保行为。执法部门不应对骗保的违法行为坐视不管,而应当高扬起法律之剑,坚决斩断伸向老百姓“救命钱”的黑手。
(记者代群)新华社合肥6月26日电
蚌埠传染病医院骗保事件查明 部分责任人被撤职
新华网合肥6月2日电(记者 代群)记者日前从安徽蚌埠市委了解到,蚌埠市传染病医院套取医保基金一案现已查明,该医院存在利用违规手段套取巨额医保基金的事实情节恶劣,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
蚌埠市有关部门近日按照党纪、政纪条规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给予传染病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陈继领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级处分,解聘院长职务;给予副院长张翼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解聘副院长职务;给予党总支副书记张卫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院长刘冰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医保中心主任倪世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市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杨东林(主持工作)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医保中心原副主任孙艳红、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原科长齐中元行政警告处分。蚌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分管领导也分别受到责任追究。
近期,安徽省蚌埠市传染病医院集体骗保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合肥市又通报了一批骗保医院。从通报的情况看,大部分医保定点医院都不同程度存在骗保现象,不少医院甚至是屡次被查,屡次骗保。
安徽省一些医保管理干部说,医院骗保现象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此风不刹,医保基金的安全令人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