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打牢和谐社会的共同思想基础
文/李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着力建设和谐文化。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以先进文化为指导,面向时代,立足于现实,与中华民族和谐传统相承接、与和谐社会要求相吻合的思想文化体系。 建设和谐文化,是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和谐社会是理想的社会。这种理想越充分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越为绝大多数人所认同和接受,就越能成为执政党领导和团结人民群众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这一共同理想,既包含着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也体现着团结、合作的精神,是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实现全体人民在政治上、道义上和精神上团结一致的重要保证。建设和谐文化,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思想基础,在全社会形成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56个民族、13亿人口的泱泱大国,和谐文化将成为人们依附的精神家园,也将成为和谐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源泉。对个体而言,和谐文化起着潜移默化教育作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准则;对全社会而言,和谐文化具有明确的价值导向作用,内含着人们高度认同的共同价值观念。一个社会的和谐,在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和谐的文化精神。因此,和谐文化以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塑造人作为始终不渝的追求,以引导、培育人们的和谐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为目标。
通观各国历史兴替,给我们的重要启示就是:社会需要主见,思想的统一是主见的前提;社会需要稳定,思想的统一是稳定的根基;社会需要和谐,思想的统一是和谐的保证。
对于建立共同的思想基础,党的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极其重视。延安整风目的是什么?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目的是什么?都与统一全党、全民思想直接相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历时较长,目的是为了求得全党思想的一致,从而使历经“文革”之乱的人民大众团结一致向前看;邓小平视察南方时的重要谈话,也是为了在改革开放新阶段统一全党、全民思想,以更大的胆略、更大的步伐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的适时推出,又何尝不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使全党全民建立共同思想基础的指针?
民族之兴,在于如日中天的事业;事业之宏,在于坚石般的团结;团结之基,在于思想上的高度共识。当下看来,和平发展的中国形势十分可喜,但有的方面也不容忽视。其中尤其需要认真对待的是,社会意识的多样化、价值观念的多元化。
当前,我国传统文化中许多有益的价值观正面临多元主义消解甚至颠覆,在部分国民中,一些基本的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界限被杂乱无章的多元价值混淆,官德、民德、公德等方面在部分人中出现了荣辱颠倒的反道德倾向,甚至丧失了基本的荣辱感。荣与耻、美与丑、优与劣、好与坏、利与弊、得与失等等方面判断的标尺不一、衡量的标准各异,使得有的国民理想信念弱了,封建意识强了;道德意识弱了,名利意识强了;奉献意识弱了,金钱意识强了;集体主义、国家利益意识弱了,个人主义意识强了。
比如,“荣”被颠倒,因而不以荣为荣。正像一家媒体所概括的,热爱祖国被视为“假做作”,服务群众被视为“爱逞能”,崇尚科学被视为“书呆子”,辛勤劳动被视为“没本事”,团结互助被视为“冒傻气”,诚实守信被视为“老古板”,遵纪守法被视为“老正经”,艰苦奋斗被视为“老保守”,等等。
比如,“耻”被折返,因而不以耻为耻。危害祖国成了“斗士”,背离人民成了“本事”,愚昧无知成了“时尚”,好逸恶劳成了“潇洒”,损人利己成了“能耐”,见利忘义成了“聪明”,违法乱纪成了“勇敢”,骄奢淫逸成了“荣耀”,等等。
不可否认,每个人的生活方式都有存在的理由,每种价值都拥有自己的生存空间——当然,多元化、差异化本身绝非坏事,因为多样化才能更好地满足多种人的不同情趣与爱好,这在某种意义上说还是社会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多元化绝不是信马由缰。因为如果多元化缺乏主流价值的引导,或者人们根本不认可应该有一种价值判断是主流的,这不仅是不正常的,而且会带来极大的混乱。失去引领的多元化必然是全民思想的混乱,任由发展的多样化必然会撼动社会稳定的根基,上世纪90年代苏东剧变的教训历历在目。而在这样的条件、环境下,和谐社会建设只能流于空谈。
鉴于此,我们在培育和谐文化过程中务必要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意识,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形成思想共识,引导不同阶层、不同认识水平的人们共同建设我们中华民族美好的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