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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入夏以来,商家纷纷推出促销活动,而赠送产品是最常见的促销手段之一。为此,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今天发布消费警示:厂家对赠品也不能免除质量责任。赠品没标生产日期 北京消费者曲女士于今年5月12日在北京中友百货购物时,看到欧珀莱(AUPRES)化妆品有“买足420元就有赠品”的促销活动,就购买了475元的商品,得到了5件赠品(试用装防晒用品)。可到家后发现,赠品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封签。
投诉维权办公室经过调查认为,曲女士要求赠品上标有相关说明是合理的,因此,建议该公司立即停止向消费者提供无产品标识的产品,待改进后再投放市场。
赠品其实也是卖品
法律专家何山认为,厂家这种有条件的“赠送”,实质上就是一种卖品,必须要有符合规定的说明。即使是非卖品,由于关乎消费者的健康,厂家也应在包装上明示。别为赠品盲目购买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投诉维权办公室提醒消费者,不要为获得所谓的“赠品”而盲目购买,以免因“小”失“大”。
同时,消费者要对商家提供的让利“赠品”格外留心,如果是食品,要看其外包装是否有“QS”标志等。如果“赠品”是大件物品,更要看它的售后服务如何。
如遇到类似情况,可持票据到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投诉维权办公室投诉。投诉热线:010—63155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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