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财政部具体组织2005年度中央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财政部认真贯彻实施以“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为主要内容的稳健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减少赤字,压缩国债项目资金规模,调整国债项目资金的使用结构和投向,综合运用税收、补贴、转移支付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强对农业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投入,保证了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在积极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同时,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一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推进综合预算管理。到2005年底,国务院批准的收费项目有90%已纳入预算管理;集中支付改革的中央部门从2002年的38个扩大到全部中央部门;有非税收入的中央部门均纳入了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实施范围。
二是稳步推进中央部门实物费用定额改革试点。试点部门由2004年的5个增加到18个。
三是规范结余资金管理。为解决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规模不断扩大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对部门结余资金的报送、确认、安排、使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制定了《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部内工作规程》,明确了财政部各司局在结余资金管理中的职责。这些规定,为加强结余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四是开展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试点。为解决原政府收支分类存在的收支涵盖范围偏窄、体系设置不全、分类标准繁杂、口径不一致等问题,财政部在6个中央部门和5个省(市)开展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模拟试点。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为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奠定了基础。
总的看,财政部在具体组织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中央预算编制的质量、执行的效果和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财政部2006年3月受国务院委托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时,少报一项政府性基金2004年底结余21.12亿元,2005年收入5.06亿元、支出2.57亿元,年底结余23.61亿元。不符合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专用基金应当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
2.2005年,财政部在政府性基金自身的收入能够满足支出需要的情况下,仍从预算内安排15亿元。这一做法不利于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
3.2005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一笔不良贷款时,财政部在其实际发生费用
4552万元的情况下,同意其按回收现金8.54亿元的18%提取委托手续费1.54亿元。这一提取比例是信达公司实际费用率5.29%的3.4倍,是2005年财政部下达该公司考核费用率6.21%的2.89倍。
4.2005年,财政部批准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按上年税后可供分配利润17.54亿元的39%,提取公益金6.84亿元,不符合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至10%提取的规定,导致该公司多提公益金5.09亿元。
5.2005年,财政部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上缴的所得税中退库100亿元,弥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炼油项目亏损。这种暗抵收入的做法违反了“收支两条线”原则,缩小了中央财政收支规模。财政部应通过财政支出的方式安排这部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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