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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为了赚钱想歪招 认为“坏人”心虚不敢报警 于是对“干过坏事”的人下手———
本报讯几人合伙冒充警察,他们认为偷车或者抢劫的人不敢报警,于是专找这些“贼人”敲诈勒索。
今天上午,蔡明亮等7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和诬告陷害在海淀法院接受审理。 上午9时,7名被告人被依次带进法庭。他们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全部认可,并表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
2005年8月22日,蔡明亮等人一同商议:“咱们身上没钱了,去找几个偷车或者抢劫过的人,吓唬他们,如果他们身上有钱,就把钱要过来然后放了他,如果没钱,就把他送到派出所。”
同时,蔡明亮表示,自己认识一个“干过坏事”的人叫郭某。
2005年8月23日,赵鑫等人带着手铐等警械,找到了郭某。他们强行给郭某戴上了手铐,押进了事先雇来的黑车。“我们是警察,已经掌握了你抢钱的证据。”见郭某“拒不认罪”,赵鑫等人又说,“我们有了你抢劫的证据。交几千元保证金,就放了你。”
随后,众人押着郭某来到他的住处取钱,郭某的父亲察觉到不对劲。见状不妙,赵鑫等人没敢拿钱开车就跑。“咱们先去报警,就说郭某抢了咱们钱。”在蔡明亮的指使下,这伙人来到海淀公安分局报了假案。
郭某被“抓获”后,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民警真相。转天,民警便将蔡明亮等人及黑车司机邢荣庭抓获。
今天上午,在法庭辩论完毕后,法官宣布此案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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