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武新 通讯员李凯杨永浩)昨天,石景山区一家大医院的器械科科长张某因接受商业贿赂,被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提起公诉。
8年前,张某在市一家大型医院工作,被任命为该医院器械科科长,专门负责日常医疗设备和器材的采购。 由于手中握有采购大权,客户总是想办法接近张某,偶尔送些保健品、营养品,或者送上几百元辛苦费,张某也就半推半就地开始适应起这些“潜规则”。
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张某从13家客户手中分20多次得到“好处费”共计4.52万元。曾有一家公司为了得到该医院电脑设备的采购合同,以每卖出一台电脑给张某100元钱的条件,换得了张某的支持,一下子就卖给医院37台电脑。
在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后,张某感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当检察官找到他时,他主动交待了大部分罪行,在法庭庭审过程中,张某面对检察官的指控,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