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讯 (记者 朱洲 通讯员蔺石柱邓晓志)为了弄点钱花,几名男子竟打起了卖淫女的主意,以招妓为名将卖淫女骗至出租屋抢劫强奸。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男子何某、王某、曾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5月5日,44岁的卖淫女郑颖(化名)在沈阳某宾馆门前“等活”。这时,一个30多岁的男子走了过来。两人相约再次见面。5月7日上午,该男子将郑颖约到了皇姑区天山路的某处住宅。刚进屋,郑颖就被3个男子按倒,并被几人用胶布将手脚捆上。几人从郑颖的手包中翻出了100元钱,便开始逼她说出家庭住址和钱、卡的存放处。随后,这几人先后两次到郑颖家中,抢走现金3800元、一台电脑、银行卡和存折。待郑颖说出银行卡和存折密码后,他们又到银行取出人民币5500元。期间,一名男子又强行与郑颖发生了性关系。
检察机关经审理认为,3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他人财物,涉嫌抢劫犯罪。王某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涉嫌强奸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