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指令书整改安全隐患,其负责人被警告
本报讯(记者林文龙)记者昨日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由于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虎坊桥店没有按《整改指令书》整改安全出口堵有大量货物等安全隐患问题,被宣武区安监局依法给予处罚5000元,同时对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给予警告。
据介绍,2006年6月5日,宣武区安监局对辖区美廉美虎坊桥店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发现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出口堵物,缺少安全指示标识,部分主通道不足2.4米,货物码放超高等隐患问题。为此,宣武区安全生产监察员当场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完毕。
宣武安监局一位工作人员称,6月14日,复查时发现,该生产经营场所安全出口仍堵有大量货物,未进行整改。
为此,他们依法给予处罚人民币五仟元,并责令其继续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