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要求收费医疗服务项目须逐项载于病历,医院多收费须退还并向患者道歉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今后,北京市医疗机构向患者收取的医疗服务费用,要与病历中记载的医嘱逐项对应,否则将受罚。昨日,北京市卫生局下发《关于杜绝医疗行业医疗服务乱收费的通知》,强调全市公立医院应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主动为患者提供每日费用清单;一旦发现超范围收费,应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道歉。
医院将设价格管理部门
《通知》要求,全市各医疗机构今起应设立医药价格管理部门及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岗位,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制度落实及考核、培训;医院院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应对所辖范围内医疗服务收费负责任。
在《通知》中,市卫生局首次明确提出,对患者的医疗服务收费应符合病历中记载的医嘱及与之相对应的收费政策。病历中未记载的医疗服务(医嘱、检查、检验凭证等),不得收费;价格政策未允许收费的医疗服务,不得收费;禁止分解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禁止同一时点相同检查、治疗、监测功能医疗服务项目的累加收费;禁止医疗机构违反价格政策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患者费用要如实提供
同时,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完善投诉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患者的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
对于该《通知》的具体落实效果,市卫生局表示,要发挥外部监督管理作用,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进行监督,并形成制度。
说法
医生:医院要首先规范医嘱书写
中日友好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于炎冰:按照目前医院的要求,我们医生对患者所做的所有治疗,都必须详细写入医嘱。所以,这个《通知》能否很好地落实,医院应首先对医生的病历和医嘱书写做出规范。
市民:每天核查收费会让医生反感
家住北太平庄的市民周先生称,去年因其岳父患糖尿病、高血压并发心脑血管疾病辗转于北京几家三甲大医院住院,谈起为父亲治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周先生表示:由于在疾病的不同阶段,岳父曾先后在两家三甲医院分别住院治疗10日左右,明显能感觉到在两家医院做了相同的重复检查,而且几乎是相同的治疗方案,两家医院最后的医疗费用相差近2000多元。但周先生表示自己当时根本无暇去对照病历或细查费用清单。
他说:“如果在父亲还在住院时,每天追着医生护士对着病例核查收费有没有问题,可能会引起医生的反感,可能会对父亲在这里接受治疗带来压力,”因此,周先生认为,除非收费过高,大多数普通患者及其家属不会在治疗期间对这病历核查每项医疗收费是否超标。
链接
北京已推行规范医疗收费制度
价格公示制度:医疗机构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应及时变更。
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复核制度:医疗机构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时,院方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患者索要每日费用清单时,医疗机构应向患者提供;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帐手续,同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