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羊某因为骑自行车逆向行驶,和迎面驶来的一辆自行车猛烈相撞,将对方撞死。昨日上午,羊某被控交通肇事一案在成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30岁的羊某是锦江区某厂的一名工人。 成华检察院的公诉人指控,去年9月18日晚,羊某和妻子在一亲戚家吃完饭后骑车回家。当晚10时过,羊骑一辆自行车,沿二仙桥西路左侧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往八里庄方向赶。突然,前方一辆自行车快速驶来,羊某避让不及,和对方头部猛烈相撞。双方都受伤倒地,对方骑车的男子当场昏迷过去。因伤势过重,治疗10多天后,该男子因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后,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勘查现场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羊某违反《道法》“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是此次事故的唯一过错,羊承担全部责任。警方认为,羊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1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成华检察院审查后,对羊提起公诉。死者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赔偿11万余元。
庭审中,羊某对法院指控的犯罪事实都表示认可,但羊对附带民事赔偿存有异议,认为索赔金额太高,他的经济较困难,赔偿有一定难度。庭审后,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成华法检 本报记者 黄庆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