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公安机关执行“六个一律不准”规定,清理整治民警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36名经商办企业的民警中已有35人被纠正,另一离岗待退民警因在经营中涉嫌诈骗,已被逮捕。 省公安厅表示,7月1日前还没有彻底纠正违反“六个一律不准”规定行为的民警,将受到从严处理。
6万民警自查36人经商办企业
为解决公安民警涉及非法利益格局等问题,今年2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公安民警及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在清理整治中,全省有61363名民警和538名领导干部参与了登记自查,占民警总数的97.35%。522名近三年内退休和辞职的民警接受了从业情况调查。
经调查,全省有36名民警参与经商办企业,其中在职35人,离岗待退1人;有2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经商办企业问题;有236名民警自查出配偶、子女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
隐瞒不报一经发现领导免职
据了解,在“六个一律不准”硬性规定的基础上,省公安厅将进一步细化对不同层级公安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政策界限,细化具体规定,增强操作性。
根据省公安厅要求,凡违反规定的民警,将给予纪律处分并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将予以辞退;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开除。
此外,对自身没有发现和查处而被上级公安机关、地方纪委、检察机关查处的,将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有关领导一律免职。公安厅将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民警信息档案管理,形成严格执行“六个一律不准”规定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