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广辉)我国首期电子式国债7月1日与广大市民见面,我市5家银行享有代销资格。作为一种专门面向个人投资者、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市民如何购买和投资呢?记者昨日走访了有关专业人士。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有关人士指出,电子式储蓄国债不能用现金购买,首次购买的市民必须持身份证及银行卡或存折到我市工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5家银行开立国债账户,并指定相应的资金账户(借记卡或活期存折)。投资者在同一试点银行只许开立一个国债账户,国债账户与资金账户的开户人应为同一人。先前已开通记账式国债账户的客户不用再新开户。试点期间免收个人国债账户开户费及服务费用。目前市民可到银行开户,7月1日购买国债。
电子式储蓄国债市民投资起点为100元,并以100元的整数倍接受认购,每一国债账户当期最高买100万元。首期试点发行的电子式储蓄国债,只有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一个品种,投资期限3年,年利率3.14%,按年付息,利息免税。该种国债采取实名制,不可转让流通,但可提前兑取、质押贷款或非交易过户。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能提前兑取;满半年但少于两年提前兑取,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个月利息;满两年但少于三年提前兑取,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3个月的利息。此外,提前兑取都要按提前兑取额的千分之一缴纳手续费。
据悉,首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在我国的发行量为150亿元,发行期为7月1日至15日(节假日正常发行)。7月1日起息,以后的每年7月1日支付利息,2009年7月1日偿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