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染病遭遗弃 20岁女孩撒手人寰
□记者 钟起 文/图
今年20岁的年轻女孩梁晓青(化名)未婚先孕,孕期中不幸患上重病,眼见医院抢救无望时,曾经恩爱过的同居男友刘望(化名)却选择了“离开”。昨日上午,梁晓青在海口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孤独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存放在太平间的遗体也一直未见同居男友或家属前来处理。
与男友同居期间染重病
据了解,梁晓青是海口市人,生前性格好动,比较爱玩,一年前和琼山某镇的刘望认识,两人接触一段时间后很快确定了恋人关系。 今年3月,在与男友相处过程中,梁晓青意外怀了身孕。梁晓青的父母得知后,感到颜面丢尽,气愤中责骂女儿不争气。于是,梁晓青干脆搬到男友家与对方同居。
不幸的是,6月初,梁晓青在怀孕期不幸患病,肺部受到感染,男友和梁晓青的家人将其送到海口市某医院治疗。18日,梁晓青的病情恶化,转院到海口市人民医院继续抢救。
生命最后两天男友未露面
据海口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负责人介绍,梁晓青转院来时,医生立即对其进行全面检查,诊断为已怀孕4个月左右的病人颅内感染,肺部感染,已经是深度昏迷状态,无法自主呼吸,需要靠呼吸机辅助通气,血压要开升压药维持,病情严重。医生一边对病人积极治疗,一边找家属和其男友沟通。几天后,医院下达病危通知,征求梁的男友和梁的家里人该怎么处理意见时,他们的态度均发生了戏剧性变化。梁的男友告诉医生,他和梁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也没办过酒席,现在经济困难,再也拿不出钱来了。而梁的家属称,孩子已经怀孕,现在不能回娘家。于是,双方一直僵持着。在梁晓青生命中的最后两天,其家属和男友均未露面。但医生还是尽力挽救梁晓青的生命。
昨日上午,没有人在旁边陪护的梁晓青,带着遗憾孤独地离开了人世。之后,医院多次打电话给其家属和男友,家属让医院自己想办法,继而称先将遗体放太平间;男友称一分钱都没有了。据了解,梁晓青转院后,家属和男友曾先后几次付了9000元左右医疗费,但目前还拖欠医院近5000元。
昨日下午,在医生再次催促下,梁晓青的家属迟迟未露面,其男友刘望来到医院,对医生留下一句“没钱交”便走了。
律师提醒: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就“未婚先孕女患重病被无情‘抛弃’”事件,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认为,因为梁晓青和男友属于未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男方在梁晓青病危时选择离开,并不存在遗弃行为,也不存在违法行为,最多只能从道德上谴责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未婚同居现象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时,其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让人担心。对于未婚同居可能带来的各种不良后果,李君律师说,新婚姻法对“未婚同居”虽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但它同样不受法律保护。同居的某一方随时有离开另一方的自由;同居双方感情破裂各奔东西时,他们的共同财产也无法按夫妻双方共享的方式进行分割,在法院里最多只能按一般的经济纠纷进行裁决;同居双方有一方因意外事故或因病死亡,另一方对其财产不享有继承权。此外,婚前不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容易给居心不良者造成钻空子的机会,也容易发生多方面的矛盾。一旦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许多问题难以说清,谁是谁非难以论定。
李律师还提醒一些未婚同居的年轻人,绝不能因为法律的宽容而去纵容自己的不合法行为。你可以选择同居,但你要明白失去了法律之伞的庇护后,如何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总之一句话,考虑慎重,切勿冲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