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文娟)在超市购买食品,许多消费者都会关注食品的保质期,却忽视商场、超市存放食品的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昨天,记者走访本市部分便利店、超市发现,高温天,不少食品并不能在其适宜的温度内存放。
昨天下午,记者在复兴中路上靠近陕西南路的一家联华超市内看到,一袋“海霸王甲天下”的芹菜猪肉馅水饺没有被放在冷柜中,而是被直接摆放在冷柜上的货架上。 记者看到,水饺包装袋上明确写着“储存温度:-18摄氏度”。营业员告诉记者,“可能是消费者没买放错了地方”,说着随手又把它放进了冰柜里。在休闲食品柜,记者发现,虽然申丰巧克力的包装上明确写着“储存温度不超过18摄氏度”,但还是被摆放在普通货架上。记者发现,当时超市内的温度不低于25摄氏度。营业员表示,由于超市没有装空调,只能靠吊扇降温,所以温度较高。在记者路过的几家超市中看到,华夏长城等干红葡萄酒的储存温度明确标注为“10-15摄氏度,但营业员也只是将它摆放在普通柜台上。据营业员介绍,这里中央空调的温度至少有20多摄氏度。而在东华大学附近的好德便利店,由于店里的巧克力被直接摆放在超市货架上,巧克力已经完全因为高温变软了。营业员告诉记者,“巧克力都是摆在外面的,没有仔细看过储存温度。”
食品专家汪国钧表示,食品保存条件不符合要求,保存时间就会相应缩短。市经委零售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如果食品的存放是有温度要求的,那么就应该放到冷柜中。如果经营场所没有配备冷柜,那么是不能经营的。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商务部近日出台的《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标准将会对超市卖场环境提出基本技术要求,对商品陈列、生鲜经营等方面也提出量化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