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严查中药品种保护申报造假
据悉,近日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下文终止了广东某制药公司强仿专利产品“养血清脑颗粒”申报中药保护的请求,并给予退审处理。
据了解,广东某制药有限公司在2005年7月11日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上报申请其强仿专利产品“养血清脑颗粒”为中药保护品种,国家药监局经过反复查实,该公司在其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在未做一例病例的情况下,编造了临床试验资料。
记者追踪了解到,“养血清脑颗粒”本是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家专利产品,早在2004年12月16日就已经批准为独家中药保护品种。不顾《中药保护品种条例》的规定,广东某制药公司还是以各种手段强行仿制了此专利药品,进行养血清脑颗粒仿制药的生产和销售,更不择手段地申报中药保护品种,最终被国家药监局查实为严重的申报造假行为。
此前,国内中药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的情况就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国际上一些著名制药跨国公司加强了对中药知识产权的占有,而国内企业竞相仿制一些中药著名产品的现象更加重了知识产权的混乱状况,长此以往,将非常不利于我国中药产业的持续良性发展,更将严重阻碍本已十分艰难的中药国际化之路。
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
经由此次事件,业内专家不禁发出这样的呼声——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到了必须引起全社会重视的时候。我们认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应该在技术创新层面的竞争,应该有利于推动科技发展和中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而不是象该公司这样通过造假骗取文号,侵占其他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进行不正当的市场倾销、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这种性质恶劣的非法造假行为,将会极大地阻碍整个产业的科技进步和发展。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是保护驰名中药产品的重要方式,具有很高的社会公信力。针对一些造假行为,
国家药监部门的查处力度也是越来越大,已经能够举起执法“大刀”,对过去涉及产品专利侵权的企业不规则行为一查到底,并给予纠正。极大地维护了中药品种保护审评的公平与公正性,为优秀的中药企业与产品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条件。
据悉,为了保护专利企业权益,更为了保护消费者健康,药监部门的相关调查和处理也正在进行中。记者将根据事件发展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刘海) |